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22
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410214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大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采购项目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410214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采购刑侦勘察车1辆、特警防爆车1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688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怀化大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采购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辆 | 详见合同内容 | 9688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5日- 2025年1月14日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417号
方式:现场交车
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玖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968800.00元)。
分期付款: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及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全额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 乙 方:怀化大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杨光 |
委托代理人:陈先生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15526150000 |
传 真:13707458907 | 传 真:/ |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417号 | 地 址: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河西大道1056号传化公路港Y01-113、114、115、116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区支行 |
| 账 号:18808901040014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