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城市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婉妮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1-09 至 2023-01-13
撰写单位: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婉妮

   (海城市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381-00085
项目名称:海城市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735,000.00
最高限价(元):185
采购需求:查看
由采购人提供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艺及设备,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进行日常开机运营,以处理海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中及调节池中的存量垃圾渗滤液和新增渗滤液,确保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出水稳定持续达标。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备工艺为“微滤+单级高压DTRO+低温负压MVR蒸发+一级产水保障(DTRO)+二级产水(MTRO)+ 蒸发母液固化”,全套设备处理能力为300吨/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最高单价限价为准,最高单价限价为185元/吨。
(2)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采用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评审流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本项目为电子邮件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1593406604@qq.com
3、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电子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取消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会议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投标人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5、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卫士南路19号
联系方式: 0412-3222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老广济医院东 100 米原永强社区
联系方式: 0412-3518889
邮箱地址: 1593406604@qq.com
开户行: 邮储银行海城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2100901002968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婉妮
电  话: 0412-351888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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