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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各项目完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水土保持验收相关文件》备案意见。
采购人收到各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相关文件》备案意见付至各项目合同金额的70%;本项目由长沙县投评中心或第三方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一年后付清。成交供应商开具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长沙县内财经制度进行支付。
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a.果园镇新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金井镇丝毛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含栗坳水库)、青山铺镇大山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青山铺镇响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榔梨街道银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高桥镇金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北山镇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含平田渡槽整修)、安沙镇周基坝改造工程、金井镇湘丰村乡村振兴示范片河道改造工程、金井镇龙华水库泄洪河治理工程、青山铺镇金坑河治理工程、安沙镇油新河生态治理二期工程、开慧镇葛家山村杨柳坡乡村振兴示范片河道改造工程、福临镇影珠山河及关爷坝综合整治工程、春华镇瓢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果园镇金江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金井河台田段河道整治工程、高桥镇金井河及其支流整治工程、白沙河红旗垸段河道整治工程、金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计20个项目需要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根据相关文件水土保持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最终费用由县投评中心审定为准。
b.本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单位为湖南中建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为湖南湘投检测有限公司,工作内容包括各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的编制、水土保持监测、会务和资料装订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c.开展各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包括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d.负责各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e.本项目水土保持相关资料的送审、协助办理行政审批和验收备案意见等的相关手续。
f.同时需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和服务计划,方案包括工作要求、服务方式等。
g.编制的验收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备注:湖南中建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湖南中建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联合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