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央动物防疫资金疫苗采购项目包件2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kzbtc2022-030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先生0875-5872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8
公告正文

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央动物防疫资金疫苗采购项目

包件2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KZBTC2022-030

项目概况

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央动物防疫资金疫苗采购项目包件2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KZBTC2022-030

2.项目名称: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央动物防疫资金疫苗采购项目包件2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60000.00元

5.最高限价:560000.00元

6.采购需求: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采购:35万头份;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性能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供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8.质量要求: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具有农业农村部生产批准文号,符合国家农业农村部相关生产工艺和技术,使用符合规定原材料制造的、经农业农村部指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须提供检测报告书,全程冷链运输及储藏(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9.保质期:所投产品在交货时保质期10个月以上。

10.项目供货地点: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11.售后服务要求:(1)产品经正确方法和规定剂量注射使用后,在其免疫周期内具有国家规定的免疫效果;(2)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严重疫苗反应及其它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包括承担免疫副反应救治、反应死亡补偿和监测试剂等相应经济责任;(3)投标人须对免疫过程中发生免疫严重副反应现场处置、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情况的处置等作出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须提供免疫副反应补偿方案、免疫效果监测方案、培训计划方案和不同疫情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谈判单位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要求”的内容)。

12.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谈判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此次项目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谈判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1.2谈判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3谈判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4谈判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5谈判单位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农业农村部的定点生产企业,并通过农业农村部GMP 认证。

3.2谈判单位所投标产品须有正式有效的批准文号和2021年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内出具的检验报告(连续三批次)(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3.3谈判单位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范围含有疫苗)。

3.4信誉要求:①谈判单位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谈判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在谈判公告发布时间以前谈判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谈判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5日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27日17时30分,获取时段详见交易平台网时间规定。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3.方式:谈判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谈判单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谈判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材料在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远程解密:因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竞标人须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不适用于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保证金为6000.00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有三种:银行转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帐: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300012751433012

行号:402753300013

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秀峰社区新闻一小区3号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二)购买保证保险: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电子保函办理,选择任意一个服务机构购买保险,并同时进行绑定。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3、请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3.1、报价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

3.2、成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4、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报价单位将放弃追索采购保证金的权利:

4.1、报价单位在提交谈判回函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回函文件的;

4.2、报价单位在谈判回函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回函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报价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4、报价单位与采购人、其他报价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银河小区329号

联系方式:明女士 13033323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腾冲市西源街道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

联系方式:0875-587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875-5872899 13769040159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2022-10-24 11:31:19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腾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875-516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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