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横店医院.dwg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zip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zip
2022-496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doc2022-496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doc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版本号:1).招标书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22]49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已经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横店医院,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横店镇镇中社区江南路212号;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
程,包括增加1600K用电容量,改建一座配电房按双电源规划。原800K配变为1
台油变,新增1600K配变使用干式变压器1台SCB13-1600/10。10kV柜使用XGN66
型,进线与出线柜配继电保护装置,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原800K低压柜为GGD
柜,新增1600K低压柜使用GCS柜,其中高压铜芯电缆ZR-YJV22-3*150长约470
米,电力管道2孔D175CPVC管,长约400米,3#窖井3套,3#窖井(加厚盖板)7
套,新增电缆沟,配电房内的接地等。
计划工期:2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预算价为:14202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
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且已取得2022-2023年
度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范围内的电气施工资格,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建造师二级及
以上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的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
个月(2022年8月、9月、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12月19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
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请点击本公
告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
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22年12月26日17时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注:
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
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3时30分;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或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投标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
阳市供电公司、招标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版格式与内容及水印码相一致】各5份。
监督部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
联系电话:0579-86912986
招标人:东阳市横店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卢晓龙13819949820
吴剑亮13868931544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童艳华00579-86091889
2022年12月19日
本项目为新系统项目,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
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
上传。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
入时,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招标工具版本号为V1.5.0,投标工具版本号V1.5.0(不见面)。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东阳市光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二、编制依据:本工程为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工程位于东阳市横店镇镇中社区江南路212号。因发展需要申请增加1600K用电容量,改建一座配电房按双电源规划。原800K配变为1台油变,新增1600K配变使用干式变压器1台SCB13-1600/10。10kV柜使用XGN66型,进线与出线柜配继电保护装置,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原800K低压柜为GGD柜,新增1600K低压柜使用GCS柜,其中高压铜芯电缆ZR-YJV22-3*150长约470米,电力管道2孔D175CPVC管,长约400米,3#窨井3套,3#窨井(加厚盖板)7套,新增电缆沟,配电房内的接地等。一、工程概况:预算编制说明
取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安装工程的所有弹性费率取费中值计取,固定费率按规定计取;人工单价按2022年第10期金华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入;主要材料价格按2022年第10期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计入;按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疫情常态化防控、“智慧工地”相关费用暂按“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2022年3月24日计入,若实际未实施,结算时予以调整。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规范和相关法规规定。东阳市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计价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一期至第六期);《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2019)92号);《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
配电房内基础照明及应急照明暂不计入本次预算;配电房接地暂按图纸测量尺寸全部计入本次预算,实际不符按实调整;水泥路面拆除及修复暂按200厚C30混凝土计入,结算按实调整;土方类别暂按70%三类土30%软岩、较软岩考虑,结算按实调整;工程量暂按设计提供的材料清册中数量计入,结算按实调整;三、编制说明:
四、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420256元。高压设备满足供电公司相关要求。配电房电缆沟、槽钢暂计算扩增配电柜变压器的部分,实际不符按实调整;配电房内地面拆除暂按150厚C30混凝土计入;
联系人:卢晓龙联系电话:13819949820法定代表人:楼瑞桃联系电话:0579-86099802招标单位:东阳市横店医院(公章)招标项目名称: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22]496号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备案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公章)编制时间:2022年12月9日联系人:童艳华联系电话:0579-86091889法定代表人:邵梅联系电话:0579-86090012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吴剑亮联系电话:13868931544
(一)总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3总目录备案时间:2022年12月19日
(七)合同授予……………………………………………………16(六)评标……………………………………………………………………15(五)开标……………………………………………………………………14(四)投标………………………………………………13(三)投标文件………………………………………………………11(二)招标文件……………………………………………………………………10
(三)评标程序…………………………………………………………………19(二)评审标准……………………………………………………………………18(一)评标办法………………………………………………………………18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18(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
1.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22]496号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2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2个月;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包括增加1600K用电容量,改建一座配电房按双电源规划。原800K配变为1台油变,新增1600K配变使用干式变压器1台SCB13-1600/10。10kV柜使用XGN66型,进线与出线柜配继电保护装置,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原800K低压柜为GGD柜,新增1600K低压柜使用GCS柜,其中高压铜芯电缆ZR-YJV22-3*150长约470米,电力管道2孔D175CPVC管,长约400米,3#窨井3套,3#窨井(加厚盖板)7套,新增电缆沟,配电房内的接地等。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横店镇镇中社区江南路212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横店医院,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的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2年8月、9月、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且已取得2022-2023年度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范围内的电气施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算价为:1420256元;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3时30分;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5、投标确认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22年12月26日17时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4.1请于2022年12月19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7.2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7、其他6.1本工程投标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6、投标文件的递交5.4投标企业未办理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卢晓龙13819949820招标人:东阳市横店医院联系电话:0579-86912986监督部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招标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及水印码相一致】各5份。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各一份。
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本项目为新系统项目,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2022年12月19日联系人及电话:童艳华0579-86091889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剑亮13868931544
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本项目招标工具版本号为V1.5.0,投标工具版本号V1.5.0(不见面)。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废标处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项目名称 |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
1.1.2 | 建设地点 | 东阳市横店镇镇中社区江南路212号 |
1.1.3 | 招标人 | 名称:东阳市横店医院地址:东阳市横店镇联系人及电话:卢晓龙 13819949820 吴剑亮 13868931544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城南东路487号联系人及电话:童艳华 0579-86091889 |
1.2 | 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
1.3 |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2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5.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须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
1.6.1 | 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投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区以书面形式(不公开投标人身份)向招标人提交 |
2.3.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
4.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 |
2.4.2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不足3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4.4 |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
3.2.1 | 投标报价方式 | 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下浮后的总造价进行报价。 |
3.3.3 | 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和暂列金 | 本工程预算造价为1420256元。工程预算编制依据详见投标人须知3.3条。 |
3.3.4 | 最高限价 | 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3%(暂定金不下浮)后的值作为最高限价。其计算公式为:最高限价=(工程审定预算价-暂定金)×97% + 暂定金最高限价1377648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3.5.1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2.7万元整,通过银行交纳的:应当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四选一):一、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二、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三、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四、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银行帐号登陆系统获取 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 通过保险公司保函方式交纳的:应登录系统获取保单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单)。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注:投标人通过系统“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 向招标方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系统查询到账为准,采用保险保函方式的以系统保单显示时间为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详见: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系统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79-86691821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函部分每页须加盖上投标人电子印章,格式中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要求的应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盖章;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3.7.5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一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 |
4.1.1 | 投标确认 | 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
4.1.3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本工程投标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 |
4.1.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1.6 | 招标人不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 | ①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1条进行投标确认的;②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投标人须知第4.1.3条指定的地点;③非本标段的投标文件。 |
5.1.1 | 开标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金资交办【2020】2号)文件精神,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开标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具体不见面形式详见5.1、5.2条。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现场确定。 |
5.2 | 开标会议上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 | ①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5条;②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3.5.1条要求;③投标人的报价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3.2.1、3.3.4条要求; |
5.2 | 不列入初步排名的投标人 | 开标审查不合格或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1款认定为异常报价的投标人; |
6.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本项目由招标人召集相关单位自行组建评标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时评委会设组长一人,主持评标工作。 |
6.3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
6.4.1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的内容 | ①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行贿犯罪行为情况;②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情况;③中标候选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含社保)审核。注:详见第三章2.6条,履约能力审查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6.4.4 | 评标结果公示 | 评标和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结果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备案后,评标结果送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 |
7.2.1 | 中标通知 |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备案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以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的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7.2.4 | 中标人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补交书面投标文件5份(内容与格式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相同,纸质投标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 |
7.3.1 |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 合同总价的 2 %,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单)或现金 |
7.4.3 | 合同备案 | 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合同副本(原件)送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交管办备案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风险控制价及风险金 | 本工程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提交风险金(风险金为风险控制价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风险金必须在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网上公示三日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交纳完毕,否则按自动放弃中标处理。注:风险金以现金方式提交,不得以保函等形式提供。 |
9.2.1 |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单位对防治扬尘污染的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5】45号)文件执行。 |
9.3.1 | 公共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 有黑恶势力在招投标领域有组织的串标、围标,主导招标进程、招标结果,强揽项目;阻挠、恐吓其它竞标者,恶意竞标;恶意投诉,阻挠中标结果,阻挠合同签订等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电话:110或0579-86655381。 |
9.4 | 疫情防控期间专项经费 | 疫情防控期间费用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 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金市建建〔2020〕8 号)文件执行。 |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3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一)总则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二)招标文件1.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6投标预备会1.5.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须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安全问题。1.5踏勘现场
⑶评标方法、标准、程序;⑵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⑴本项目的招标公告;2.1.2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2.1.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本章第2.2条、第2.4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须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备案。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⑺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⑹图纸及图纸清单⑸工程预算书⑷合同主要条款
2.4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2.3招标文件的异议2.2.3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和下载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可以不作收到澄清确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澄清。2.2.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答复或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疑问截止时间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三)投标文件2.4.4招标人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执行。2.4.3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和下载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以不作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确认。2.4.2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不足3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4.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3.1本工程的预算造价按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3.3本工程预算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3.1.2投标函部分的内容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文件组成;
工程的所有弹性费率取费中值计取,固定费率按规定计取;主要材料价格按2022年第10期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计入;人工单价按2022年第10期金华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入;按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执行;《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计价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一~六期);东阳市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疫情常态化防控、“智慧工地”相关费用暂按“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计入,若实际未实施,结算时予以调整。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规范和相关法规规定。3.3.2本工程预算的取费标准:取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安装《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东阳市光明电力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
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投标保证金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投标有效期3.3.4招标人对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废标。3.3.3工程预算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公布,工程预算价为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的依据。
(3)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由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招标人账户,采用保险保函(单)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将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招标人账户:3.5.3未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1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后6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将中标人的投标保确定证金划拨至招标人账户。3.5.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有差错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7.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条要求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3.1.1条内容进行编写。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按“附件5”内容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后审资料应采用电子版的方式提交。3.6资格审查资料
4.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投标确认。4.1投标确认、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3.7.5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必须用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招标书制作。
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6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情形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1.5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1开标程序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金资交办【2020】2号)文件精神,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复工复产工作,该项目开标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5.1开标时间、地点和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五)开标4.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宣布开标纪律;(1)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建立钉钉直播群,将钉钉直播群号公布到QQ群(QQ群号为52446475、742707854)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5.1.3本项目投标工具版本号修改为V1.5.0(不见面)。5.1.2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
(8)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3.4条规定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和对投标人进行初步排名。(7)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3.3条规定当场抽取本次招标的有关系数(由投标人代表抽取数字改为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评标基准价。(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由招标代理公司登录开标工具,由交易中心、主管部门统一解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将现场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条)要求逐一进行开启和开标审查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的,由招标代理公司在钉钉群里进行回复。(12)各投标单位交易员(授权委托人)必须及时加入钉钉群,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投标人也可在钉钉群里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以上环节均由主管部门、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1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公司将现场宣布结果的视频公布到直播群进行确认。(10)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3.5条规定,将进入后续评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评审。(9)将本条款第(8)、(9)项的相关数据及计算结果记录在案。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组成。本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召集相关单位自行组织评标小组,评标时评委会设组长一人,主持评标工作;6.1评标委员会(六)评标(15)开标会议结束。(14)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由招标代理公司在报告主管部门后,请评标委员会对质疑内容进行复核。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与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是近亲属的;
6.4.3因履约能力审查不合格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应按评标小组评审并排序的备选中标候选人中依次增补为中标候选人(须经履约能力审查合格)。6.4.2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进行,并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为履约能力审查合格,并由招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应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进行,并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为履约能力审查合格,由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直接公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4.1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小组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2.3条。履约能力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或弄虚作假时,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6.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公示6.3.1评标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准、程序”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准、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
7.2中标通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和推荐意见及评标结果的公示情况进行定标,并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确定中标人,即确定经公示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7.1定标(七)合同授予6.4.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公示。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无息返还。7.3履约担保7.2.4中标单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补交纸质投标文件。7.2.3招标人应当依法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7.2.2发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办理好有关保险合同。7.2.1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3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合同副本(原件)送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交管办备案。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在直接发包中,所有的合同条款须与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同,合同价款须低于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符合上述8.1.1条规定的,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8.1.2经评标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重新招标。8.1.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
9.3公共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9.2.1施工单位对防治扬尘污染的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5】45号)文件执行。9.2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风险控制价及风险保证金(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9.5.1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地方一律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我市文件执行。9.5其他9.4.1疫情防控期间的费用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金市建建(2020)8号)文件执行。9.4疫情防控期间专项经费9.3.1有黑恶势力在招投标领域有组织的串标、围标,主导招标进程、招标结果,强揽项目;阻挠、恐吓其它竞标者,恶意竞标;恶意投诉,阻挠中标结果,阻挠合同签订等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电话:110或0579-86655381。
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条的要求;评标小组在形式评审和响应性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作废标处理:2.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标准。(二)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评标方法
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内容提交;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条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等信息有差错的;非本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内容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签字为非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报价书中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没有使用或只有部分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评标小组在资格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作废标处理:2.2资格评审的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上限值(即最高限价)。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
投标书中拟派项目经理与网上投标确认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投标人未提交拟派项目经理的B类安全资格证,或提交无效的B类证书;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未提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未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或已经过期;
(三)评审程序、办法2.6.3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关系(含社保)审核。招标人审核劳动关系时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规定执行,在履约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按履约能力审查不合格处理。2.6.2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有下列情形的,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①被东阳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清退出东阳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金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④在“信用浙江”或“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⑥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6.1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审核。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为合格,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2.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标准(9)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②报价为最低并低于次低报价15%及以上者;①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者;3.2.1甄别异常报价。如开标时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由招标人认定为异常报价,该投标文件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3.2确定和计算算术平均值投标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4,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3.1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
②投标单位大于5家时,在通过开标审查的投标单位中去掉N(N=通过开标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N四舍五入为整数,下同)个最高报价和N个最低报价;再在剩余的投标人报价中,随机抽取N+1个报价;将N+1个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算术平均值。①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时,不计算算术平均值;3.2.2计算算术平均值:在甄别后,招标人按照下列的方式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⑤非本标段的投标报价。④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5条;③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有差错的。
评标基准价=投标最高限价×W%+算术平均值×0.97×(1-W%)方案一:3.3.2通过开标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以下方案一和方案二中选取一种规定的方式确定评标基准价。3.3.1当通过开标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时,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最低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风险控制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3.2.3算术平均值确定后,后续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会导致算术平均值变化,即不再重新计算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A值的计算公式为:A=[1-(算术平均值×0.97)/最高限价]×100(A值保留二位小数)其中A值按下列方法确定:其中:系数K的确定办法:K的浮动区间为3.00——A,并在开标会议上随机抽取确定(用电脑操作时,K值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代表分别在3.00——A之间的数字中各抽取一个数的平均值,并保留二位小数);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1-K%)方案二:其中:系数W确定办法:在开标会上从10——30中的数字随机抽取确定(用电脑操作时,由招标人与投标人代表分别在1.00——3.00之间各抽取一个数的平均值乘以10为W,W保留一位小数)。
②当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值1%的,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初始分中扣4分;在计算该扣分时,当价差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分的计算公式为:①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不扣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为100分;3.4.2先赋予各甄别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初始分,各为100分,然后按各甄别后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下列几种情况分别计算,最终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3.4.1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基准价,在开标会议上现场计算确定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3.4计算投标报价分,对投标人进行初步排名②如按上述第①款计算的A值大于13时,则取A=13.00。
其中:投标偏差扣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4投标报价分=100-投标偏差扣分值-30③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15%及以上(即投标报价≤0.85×评标基准值)时,再加扣30分。投标报价分的计算公式为:(上述公式计算后,取投标偏差扣分值为正数、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二位小数)其中:投标偏差扣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4投标报价分=100-投标偏差扣分值
3.5进入后续评审投标文件的确定②经“投标人须知”第5.1.2或第5.1.3条处理过的投标人;①开标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或被本章第3.2.1款认定为异常报价的投标人。3.4.4不列入初步排名的投标人为:3.4.3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报价分从高到低对甄别后的投标人进行初步排名,投标报价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抽签决定排名先后。(上述公式计算后,取投标偏差扣分值为正数、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二位小数)
3.7.2.评标报告3.7.1符合性评审完成后,评标小组对有效投标文件按其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备选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有效投标人为备选中标候选人。3.7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小组对进入后续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分为: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本章第2.1条);2资格评审(标准见本章第2.2条);3.6符合性评审3.5.1由招标人对初步排名在前5名(少于5名时,取全部列入初步排名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后续评标(后续出现任何情况都不再送入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
(4)询标澄清纪要;(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1)开标记录;3.7.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评标小组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8.2如有效投标人有二名的,以投标报价低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名的,则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3.8.1后续评标时,如有效投标人为0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3.8进入评标室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的处理(6)其他建议。(5)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注: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以招标公告发布时提供的预算书为准,但允许本条第2.1.2款所述工程量核定后调整预算价款;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1-(中标人投标报价÷招标公告发布的预算价)】×100%2.1.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其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1-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2.1合同价款及调整:(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1.1本工程所用材料品质必须是正品,质量必须合格,并应符合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进场后应按规定验收和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按规定支付的材料监测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支付。(一)材料采购与价格:
②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①因设计图纸缺项、修改引起实物量变化;2.2.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或数量:2.2.1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及单价(暂定价除外)以本工程预算中列出的工程量、单价为准,除设计变更和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本条第2.2.2款规定)调整外,均不再调整。2.2工程结算及调整2.1.2预算书中工程量核定。招标人或中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附核对工程量调整表及计算表,调整表与计算表应相对应,对没有提交工程量调整表及计算表的,对方可不予认可】。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审核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7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误差累计引起预算总价变化在3%(包括3%,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以内,仍按原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复核后,若工程量误差累计引起预算总价变化超过3%(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等于10%的)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调整预算总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工程量误差超过10%的以内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预算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
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金华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的下浮幅度下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2.3如发生本条2.2.2款所述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③因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引起实际施工范围与设计(预算编制)范围有不同的。
2.4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减额在审计结束后一并支付。第四次:其余工程款经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98.5%,1.5%留作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金在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一年后并按规定履行了保修责任后付清(不计利息)。第三次:工程完工后,电气设备安装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第二次:所有设备到场,经业主方确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一次: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此项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金华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规定》文件执行,一次性全额支付;2.3合同价款的支付:
3.4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并参照《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预警管理办法》规定执行。3.3本工程施工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严禁挂靠、转包;特殊专业分部工程需要分包时,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批准后,选择有相应承包资质和资格的单位施工。3.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3.1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采用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三)工程施工、项目班子成员管理2.5疫情防控期间费用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金市建建〔2020〕8号)文件执行。
4.1中标人(下称乙方)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中标后提交招标人(下称甲方)批准。(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3.8施工单位对防治扬尘污染的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发【2015】45号)文件执行。3.7不按投标书中的项目班子到位的或其班子成员月到岗率达不到70%以上的或因施工方责任导致工期延长10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核实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予以通报并暂停半年至一年在东阳的投标资格。3.6投标单位所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岗到位,到岗率按施工日计算每月不得少于22天,每少一天罚款2000元。到岗率低于50%或连续无故不到岗时,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因此给建设单位所造成的损失。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能力、水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选换项目负责人(同时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核准备案)。3.5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经批准更换的人员),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录入建筑监管诚信平台。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核销。
5.3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格2.5%支付赔偿金。5.2本工程必须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交付招标人使用。5.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要求。(五)工程质量4.3本工程要求工期2个月,每延迟一天罚2000元,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如果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甲方不给予奖励。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4.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代表对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七)其它6.3施工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该项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专款专用。6.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标单位负责。6.1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六)安全施工5.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3.1)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交易员的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格式及内容详见“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席位和交易员申请表”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格式详见附件3.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交易员证书【如有备用交易员的,还应提交备用交易员证书】;投标报价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2】;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及内容7.2本招标文件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依据,并与施工合同一并执行,施工合同对本招标文件内容,不能进行实质性的修改。7.1如遇本工程的预算编制、审核有重大技术性差错时,由建设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3、投标文件电子版中,要求投标人须每页加盖电子公章,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并纸质投标文件每页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废标处理。注:1、投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能以相应数据导入系统为准。(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5】;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4】;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发包的工程进行投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工期为,质量目标为。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建设单位)投标报价书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附件1:4、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其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水印码一致。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投标书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年月日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邮编: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对招标人发布的预算书内容已确认。
投标人(章):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22]号施工投标文件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附件2: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交易员签字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1: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交易员签字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特此证明。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申请单位:(企业公章)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我公司驻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专职交易员;授权委托本单位的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我公司驻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备用交易员,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交易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易员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附件3.2日期:年月日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件4: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交易员姓名 | ||||
联系电话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2.具备2022-2023年度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范围内的电气施工资格的设计、施工企业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注:本表后应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证A类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扫描件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职文件或聘书扫描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注:本表后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最近连续三个月(2022年8月、9月、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带二维码及浙江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22]496号
招标项目名称: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招标单位:东阳市横店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楼瑞桃联系电话:0579-86099802
联系人:卢晓龙联系电话:13819949820
吴剑亮联系电话:13868931544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邵梅联系电话:0579-86090012
联系人:童艳华联系电话:0579-86091889
编制时间:2022年12月9日
备案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公章)
备案时间:2022年12月19日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一)总则…………………………………………………………9
(二)招标文件……………………………………………………………………10
(三)投标文件………………………………………………………11
(四)投标………………………………………………13
(五)开标……………………………………………………………………14
(六)评标……………………………………………………………………15
(七)合同授予……………………………………………………16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
(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
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18
(一)评标办法………………………………………………………………18
(二)评审标准……………………………………………………………………18
(三)评标程序…………………………………………………………………19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3
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22]49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东阳市横店医院,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横店镇镇中社区江南路212号;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包括增
加1600K用电容量,改建一座配电房按双电源规划。原800K配变为1台油变,新增1600K配
变使用干式变压器1台SCB13-1600/10。10kV柜使用XGN66型,进线与出线柜配继电保护装
置,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原800K低压柜为GGD柜,新增1600K低压柜使用GCS柜,其中高
压铜芯电缆ZR-YJV22-3*150长约470米,电力管道2孔D175CPVC管,长约400米,3#窨井3
套,3#窨井(加厚盖板)7套,新增电缆沟,配电房内的接地等。
计划工期:2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预算价为:14202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
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
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且已取得2022-2023年度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
阳市供电公司范围内的电气施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的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2年8月、
9月、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12月19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网址: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工
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
,3
件或图纸的,请于2022年12月26日17时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注:本次招标文件
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3时30分;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金
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投标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
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
公司、招标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及水印码
相一致】各5份。
监督部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
联系电话:0579-86912986
招标人:东阳市横店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卢晓龙13819949820
吴剑亮13868931544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童艳华0579-86091889
2022年12月19日
本项目为新系统项目,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
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废
标处理。
3、本项目招标工具版本号为V1.5.0,投标工具版本号V1.5.0(不见面)。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项目名称 |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
1.1.2 | 建设地点 | 东阳市横店镇镇中社区江南路212号 |
1.1.3 | 招标人 | 名称:东阳市横店医院地址:东阳市横店镇联系人及电话:卢晓龙13819949820吴剑亮13868931544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城南东路487号联系人及电话:童艳华0579-86091889 |
1.2 | 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
1.3 |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2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5.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须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
1.6.1 | 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投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区以书面形式(不公开投标人身份)向招标人提交 |
2.3.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
4.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 |
2.4.2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不足3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5
2.4.4 |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
3.2.1 | 投标报价方式 | 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下浮后的总造价进行报价。 |
3.3.3 | 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和暂列金 | 本工程预算造价为1420256元。工程预算编制依据详见投标人须知3.3条。 |
3.3.4 | 最高限价 | 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3%(暂定金不下浮)后的值作为最高限价。其计算公式为:最高限价=(工程审定预算价-暂定金)×97%+暂定金最高限价1377648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3.5.1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2.7万元整,通过银行交纳的:应当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四选一):一、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二、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东阳支行三、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四、收款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银行帐号登陆系统获取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通过保险公司保函方式交纳的:应登录系统获取保单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单)。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注:投标人通过系统“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向招标方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系统查询到账为准,采用保险保函方式的以系统保单显示时间为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详见: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index.html系统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79-86691821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函部分每页须加盖上投标人电子印章,格式中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要求的应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盖章;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3.7.5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一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 |
,6
4.1.1 | 投标确认 | 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
4.1.3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本工程投标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 |
4.1.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1.6 | 招标人不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 | ①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1条进行投标确认的;②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投标人须知第4.1.3条指定的地点;③非本标段的投标文件。 |
5.1.1 | 开标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金资交办【2020】2号)文件精神,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开标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具体不见面形式详见5.1、5.2条。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现场确定。 |
5.2 | 开标会议上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 | ①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5条;②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3.5.1条要求;③投标人的报价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3.2.1、3.3.4条要求; |
5.2 | 不列入初步排名的投标人 | 开标审查不合格或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1款认定为异常报价的投标人; |
6.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本项目由招标人召集相关单位自行组建评标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时评委会设组长一人,主持评标工作。 |
6.3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
6.4.1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的内容 | ①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行贿犯罪行为情况;②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情况;③中标候选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含社保)审核。注:详见第三章2.6条,履约能力审查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6.4.4 | 评标结果公示 | 评标和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结果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备案后,评标结果送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 |
7.2.1 | 中标通知 |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备案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以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的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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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 中标人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补交书面投标文件5份(内容与格式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相同,纸质投标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 |
7.3.1 |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 合同总价的2%,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单)或现金 |
7.4.3 | 合同备案 | 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合同副本(原件)送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交管办备案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1 | 风险控制价及风险金 | 本工程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提交风险金(风险金为风险控制价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风险金必须在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网上公示三日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交纳完毕,否则按自动放弃中标处理。注:风险金以现金方式提交,不得以保函等形式提供。 |
9.2.1 |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单位对防治扬尘污染的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5】45号)文件执行。 |
9.3.1 | 公共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 有黑恶势力在招投标领域有组织的串标、围标,主导招标进程、招标结果,强揽项目;阻挠、恐吓其它竞标者,恶意竞标;恶意投诉,阻挠中标结果,阻挠合同签订等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电话:110或0579-86655381。 |
9.4 | 疫情防控期间专项经费 | 疫情防控期间费用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金市建建〔2020〕8号)文件执行。 |
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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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
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踏勘现场
1.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须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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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投标预备会
1.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本章第2.2条、第2.4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须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备案。
2.1.2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⑴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⑵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⑶评标方法、标准、程序;
⑷合同主要条款
⑸工程预算书
⑹图纸及图纸清单
⑺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
问,要求答复或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疑问截止时间前在东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2.2.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
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和下载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补充
文件、限价公布”栏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可以不作收到澄清确认。投
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疑问,招标人对其
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澄清。
2.3招标文件的异议
2.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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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一)材料采购与价格:
1.1本工程所用材料品质必须是正品,质量必须合格,并应符合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
进场后应按规定验收和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按规定支付的材料监测费用由
承包方自行支付。
(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
2.1合同价款及调整:
2.1.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其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提供的本
项目预算价款)×(1-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
注: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以招标公告发布时提供的预算书为准,但允许本条
第2.1.2款所述工程量核定后调整预算价款;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1-(中标人投
标报价÷招标公告发布的预算价)】×100%
2.1.2预算书中工程量核定。招标人或中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有
异议的,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附核对工程量调整表
及计算表,调整表与计算表应相对应,对没有提交工程量调整表及计算表的,对方可不予
认可】。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审核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异议
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7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误差累计引起预算总价
变化在3%(包括3%,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以内,仍
按原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复核后,若工程量误差累计引起预
算总价变化超过3%(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等于10%的)的,按
复核后的工程量调整预算总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
工程量误差超过10%的以内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预算编制
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备案。双方在规
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
2.2工程结算及调整
2.2.1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及单价(暂定价除外)以本工程预算中列出的工程量、单
价为准,除设计变更和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本条第2.2.2款规定)调整
外,均不再调整。
2.2.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或数量:
①因设计图纸缺项、修改引起实物量变化;
②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
③因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引起实际施工范围与设计(预算编制)范围有不同的。
2.2.3如发生本条2.2.2款所述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照下列
方法确定: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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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
“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
的依据。
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
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金华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
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的下浮幅度下浮。
2.3合同价款的支付: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此项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金
华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规定》文件执行,一次性全额支付;
第二次:所有设备到场,经业主方确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
第三次:工程完工后,电气设备安装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质量
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
第四次:其余工程款经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价的98.5%,1.5%留作工程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在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一年后并按规定履行了保修责任后付清(不计利息)。
2.4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减额在审计结束后一并支付。
2.5疫情防控期间费用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
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
期延期及费用索赔问题的指导意见》(金市建建〔2020〕8号)文件执行。
(三)工程施工、项目班子成员管理
3.1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采用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
3.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
3.3本工程施工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严禁挂靠、转包;特殊专业分部工程
需要分包时,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批准后,
选择有相应承包资质和资格的单位施工。
3.4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并参照《金华市建筑施工现
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预警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5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经批准更换的人员),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录入建筑监管诚信平台。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核销。
3.6投标单位所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岗到位,到岗率按施工日计算每月不得少于22
天,每少一天罚款2000元。到岗率低于50%或连续无故不到岗时,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究因此给建设单位所造成的损失。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所选派的项目
负责人的现场管理能力、水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选换项目负责
人(同时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核准备案)。
3.7不按投标书中的项目班子到位的或其班子成员月到岗率达不到70%以上的或因施
工方责任导致工期延长10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
司核实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予以通报并暂停半年至一年在东阳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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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施工单位对防治扬尘污染的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
政发【2015】45号)文件执行。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1中标人(下称乙方)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中标后提交招标
人(下称甲方)批准。
4.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代表对进度的监督和
检查。
4.3本工程要求工期2个月,每延迟一天罚2000元,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如果实
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甲方不给予奖励。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
延误,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要求。
5.2本工程必须经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交付招
标人使用。
5.3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并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并按合同总价格2.5%支付赔偿金。
5.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六)安全施工
6.1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
6.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
由中标单位负责。
6.3施工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该项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专
款专用。
(七)其它
7.1如遇本工程的预算编制、审核有重大技术性差错时,由建设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7.2本招标文件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依据,并与施工合同一并执行,施工合同对
本招标文件内容,不能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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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2】;
(2)投标报价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3.1)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交易员的
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格式及内容详见“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席位和交易员
申请表”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格式详见附件3.2】金华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交易员证书【如有备用交易员的,还应提交备用交易员
证书】;
(4)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4】;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5】;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单)。
注:1、投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能以相应数据
导入系统为准。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
无法导入时,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电子版中,要求投标人须每页加盖电子公章,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时,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并纸质投标文件每页都应加盖投标
人公章。
4、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其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水印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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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投标报价书
:(建设单位)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经过
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
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
投标书向你发包的工程进行投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工期为,质量目标为。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书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对招标人发布的预算书内容已确认。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交易员签字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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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东阳市横店医院800kVA增容至2400kVA双电源配电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22]号
投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交易员签字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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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
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
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我公
司驻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专职交易员;授权委托本单位的
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我公司
驻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备用交易员,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
交易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易员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特此委托。
申请单位:(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交易员姓名 | ||||
联系电话 |
附件4: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
职称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学历 | ||||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注:本表后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最近连续三个月(2022年8
月、9月、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带二
维码及浙江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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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技工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注:本表后应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考核
证A类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扫描件和企业分
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职文件或聘书扫描件。
2.具备2022-2023年度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阳市供电公司范围内的电气施工资格的设计、
施工企业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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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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