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迎泽分局
项目名称:太原市迎泽区环境空气质量运维服务系统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太原市迎泽区环境空气质量运维服务系统升级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46958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包括环境监测监控设备服务(24套微型空气质量检测仪服务、8套工地扬尘检测仪服务、1套VOCs标准监测仪服务、1套高空瞭望监控系统服务、9套视频监控服务、1套无人机巡检服务)、软件系统升级服务(根据新的工作内容要求,同时更好的完成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联防联控平台的对接,特进行软件系统功能的升级,并在项目运行期间不断优化相关功能)、数据分析服务(通过分析监测数据对全区的大气污染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定期出具数据分析报告,提供针对性管理建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695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迎泽区生态环境运维服务项目已于 2019年1月上线,一直正常使用,为进一步加强涉气污染源的精准管控,本次采购是在项目一期基础上的延续,对数据源进行更新,增加日常监管、预测预报、统计输出、数据分析、移动端APP和优化展示等内容的升级和改造,实现对污染物的全指标、全区域监测,为政府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该系统投入使用以来一直由原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建设和维护,并提供监测数据、空气质量分析和运行过程中的升级、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理等任务,鉴于该系统的升级、数据监测、空气质量分析等工作与前期监测监管系统平台密切相关,原系统开发供应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而其他厂家无法在其平台上对其进行改造,若更换供应商会增加大量费用,继续让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该项目的服务,具有特殊性。
三、在保证大气环境数据整体性、一致性、完整性、安全性的同时,所有系统升级数据都具有与监测相关设备相同算法,可以使数据保持一致状态,有利于项目的稳定、有效和系统安全,需在原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具有唯一性。
鉴于该项目技术、服务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现对本项目的采购,并推荐“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此项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通街9号205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24日至 2023年05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贾秋文
联系电话:13834132800
联系地址:寇庄西路2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孙小萌
联系电话:03514193812
联系地址:迎泽区-南海街35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运维专家意见.pdf
28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