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小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改造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8.8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小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改造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3 22: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小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改造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1673 | 工程名称 | 小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改造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1673001001 | 标段名称 | 小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改造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排水公司;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佟伟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00795494 | 98.800000% | 62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沈阳市排水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88.8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排水公司;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集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佟伟 | 张晓琴 | 孙天鹏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佟伟 | 张晓琴 | 孙天鹏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杨晓峰 | 徐竺 | 刘欣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3】20736],市政公用工程二级[00795494]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7】0002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0042057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豫建安B(2015)35002259],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0395568],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0395568]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132100337]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105100219]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142100390]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00795494 | 00420575 | 00395568 | ||||||||||||||
投标报价 | 98.800000% | 98.700000% | 98.900000% | ||||||||||||||
工程工期 | 62日历天 | 62日历天 | 6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企业资质 | 沈阳市排水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辽宁集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市政行业甲级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88.88 | 84.26 | 83.62 | ||||||||||||||
企业业绩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本项目工期为计划工期,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沈阳市排水公司(联合体: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166.8%,其中设计费率68%,施工费率:98.8%; 辽宁集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价:131.4%,其中设计费率32.7%,施工费率:98.7%;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4.6%,其中设计费率25.7%,施工费率:98.9%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沈阳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设计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沈阳市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22.其他;设计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