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wk2018-y-t-021-a号
预算金额9.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昌荣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邓才亮18626212983
公告正文
Y-T-021-A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WK2018-Y-T-021-A

甲方(需方):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联系人:张昌荣

电话:0512-62932201

乙方(供方):济中节能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才亮

电话:18626212983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WK2018-Y-T-021-A号采购文件及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能源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数据采集系统及服务

800

181136.00

181136.00

能源数据采集部分包含对本学院各栋建筑楼宇(分别为:南楼、北楼、图文裙楼、图文行政楼、食堂以及3栋实训楼)的所有能耗回路电表、互感器、数据采集器、配电箱的安装和调试,共计三相供电回路总计800个;
满足所有回路的分类分项计量,并提过有效的数据分析。

使用的智能电表须具有国家质监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精度有功0.5S级,具备MODBUS-RTU通讯协议

2

能源管理系统可视化服务

1

90562.10

90562.10

按外包学院对能源管理系统使用和操作的要求,完成能源管理系统可视化要求的服务。具体应提供能耗概况、能耗分区、能耗分项、趋势分析、定制报表、报警提醒、分析报告、数据上传以及其他重要的能源管理可视化模块和功能

3

数据上传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平台服务

1

30188.68

30188.68

提供能源数据上传“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云平台”的服务,本项目所有能耗数据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云平台”对数据格式和频率的要求进行实时上传

4

综合能源审计与分析服务

1

22641.51

22641.51

每年提供一次学院全面能源审计服务;每季度提供一次季度能源分析报告服务;每月提供一次月度用能分析报告服务;提供全年的能源咨询与技术支持服务,随时解答客户的用能咨询

5

能源管理系统运维及维护服务

1

22641.51

22641.51

服务期内提供能源管理系统的综合运营及维护服务,处理系统运营中遇到的各自问题,保障系统的稳定有效运营。
每月完成一次系统运营状况诊断服务;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例行维护;每年度完成一次系统综合运营状况分析服务

6

税费(6%)

1

20830.20

20830.20

税费按项目总价的6%计算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元小写:¥368000.00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元(368000.00。合同价格包括所有运维服务及所需设备、附件的使用、运输、运杂、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付款步骤

服务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运维服务费。

(三)服务承诺

1、乙方需提供完整数据字典以及说明文档;

2、乙方免费协助能源平台对接学校公共数据平台;

3、乙方建设的项目上线前必须通过信息中心安全检测评估,对存在的安全漏洞修改完善;

4、硬件设备的免费质保期为壹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其他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执行;

5、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现场,并尽快修复或更换;

6、其他按照谈判采购文件和乙方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四)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取消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2.1 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3、不可抗力

3.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至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七)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备案机构(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其 或其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附件:
SZWK2018-Y-T-021-A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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