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1223210200005716-xm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芳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鑫010-815822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4: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兽用诊断制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3210200005716-XM001

项目名称: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兽用诊断制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疫苗、检测试剂、耗材及防疫物资采购。

本项目分包次(标段)采购,其中各包次(标段)单项控制金额如下所示:

包号

分包名称

分包招标编号

单项控制金额

(人民币/元)

第一包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第一包)

11011223210200005716-XM001-001

400000

第二包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第二包)

11011223210200005716-XM001-002

368000

第三包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第三包)

11011223210200005716-XM001-003

160000

第四包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第四包)

11011223210200005716-XM001-004

250000

第五包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第五包)

11011223210200005716-XM001-005

440000

第六包

基层动物防疫及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第六包)

11011223210200005716-XM001-006

1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和微型)制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具有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还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

①如果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②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

③如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第四包、第五包:

①如果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②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体外诊断试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③如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第六包:

①如果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②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③如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3-29 至 2023-04-04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6号院运河写字楼31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1.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1.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由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推送)、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河东果园路        

联系方式:李芳,010-89527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瑞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6号院运河写字楼319            

联系方式:耿鑫,010-81582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鑫

电 话:  010-8158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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