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关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存量转PPP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授权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就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存量转PPP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采购人名称: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存量转PPP项目
预算金额:约278410.15 万元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4年7月平顶山市发改委批复,在湛河主河道、23条支流及老湛河河道开展包括截污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景观生态工程、引水蓄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在内的湛河治理工程,以消除湛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提升防洪能力,促进鹰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于2014年开工后至今,工程总体完成进度为95%。项目估算合同总价为约278410.15 万元。
本项目合作内容不限于湛河治理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还包括合作期内河道水面清洁,项目设施的管理、维护、养护、修理、更新在内的相关服务,确保本项目设施正常使用;另一方面则涵盖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河道租赁、广告、停车以及两岸旅游、无污染的简单商业开发经营等的经营管理。通过完善湛河主河道防洪体系建设、治污体系建设、景观生态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湛河两岸环境、促进平顶山市社会和经济稳步发展。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11楼东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2015年4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明确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城公司”)主要职能为湛河治理工程筹措资金,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作为业主方履行湛河治理工程的投资、委托代建、以及工程完工后各项设施的管理、绿化等工作。
2、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授权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已于2016年3月—4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3、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就湛河治理工程已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基金融资3700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银团贷款 90000万元。
4、2017年5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 (财预〔2017〕87 号)(以下简称“87 号文”),明确:“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 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文件内容,湛河治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被认定为需要整改的项目,故该项目由存量工程转PPP项目。
5、由于湛河治理工程所形成资产和债务均属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故作为湛河治理工程存量转PPP的社会资本承接主体,该单位具备唯一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论证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房管局四楼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375-4933866
采购代理机构: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937526189
财政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大厦607室
联系人:田科长
联系电话:0375-2627591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分别递交至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抄送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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