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金华地区公寓食堂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杭州房建公寓段就金华地区公寓食堂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服务采购方式。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内容:金华公寓、金华东公寓食堂服务工作,提供24小时供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金华地区公寓食堂服务项目;
3.2项目地点:金华公寓、金华东公寓;
3.3服务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4.本采购项目为壹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等内容,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5.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服务能力;
5.3在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问题;
5.4有应对采购人临时突发事件的能力并提供具体操作方案;
5.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6投标人需在浙江省内有固定经营生产场所。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的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6:00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己缴纳至指定账户(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开户行: 工行城站支行
账户号: 1202051609001844353
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房建公寓段
6.3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采购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由杭州房建公寓段财务科凭收据无息退还至各投标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换成合同履约保证金。
7.报名方法及时间:
7.1报名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7.1.1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1.2委托人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1.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1.4本次采购不受理电话、邮寄和网络方式报名。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科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2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持报名所需材料至杭州房建公寓段公寓科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8.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房建公寓段
详细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全福桥路258号尚铁大厦B座12楼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1-56722331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房建公寓段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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