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165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00万元
招标公司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燕静0512-55392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3
公告正文
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南侧、丰园路西侧(张地2023-JG05号地块)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45.65亩,拟建1栋综合楼、7栋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5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3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5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3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工程。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9500㎡,最大建筑高度为40米,最大层数7层,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 土建(包括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安装(包括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电气、消防等)、公共区域部分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包括围墙、道路、 标识标牌、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路灯(景观灯)、监控、网络配套(电信、广电、移动)等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 施工建安费估算价16500万元。
2.4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zjgzhcs.com/TPBidder;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2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异议)
2024年04月28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具体文件名称为:《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文号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也可以采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号))
2.投标报价须符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号)规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南侧、丰园路西侧(张地2023-JG05号地块)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45.65亩,拟建1栋综合楼、7栋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5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3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5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3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工程。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9500㎡,最大建筑高度为40米,最大层数7层,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 土建(包括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安装(包括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电气、消防等)、公共区域部分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包括围墙、道路、 标识标牌、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路灯(景观灯)、监控、网络配套(电信、广电、移动)等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 施工建安费估算价16500万元。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3205820330001726001003 | 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 总建筑面积约5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3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工程。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9500㎡,最大建筑高度为40米,最大层数7层,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土建(包括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安装(包括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电气、消防等)、公共区域部分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包括围墙、道路、标识标牌、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路灯(景观灯)、监控、网络配套(电信、广电、移动)等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施工建安费估算价16500万元。 | 154.69 | 57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zjgzhcs.com/TPBidder;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2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南丰镇 |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华兵 | 联 系 人:陆燕静 |
电 话:0512-58620024 | 电 话:0512-5539206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997838696@qq.com |
2024年04月28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 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 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 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专业监理工 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监理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 性评 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监理方案 | 质量控制方案 | 质量控制目标是否明确; 质量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4.0 |
进度控制方案 | 进度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 进度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4.0 | ||
造价控制方案 | 造价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 造价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4.0 | ||
安全监督管理 | 安全监督管理目标是否明确; 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4.0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的方 法是否合理、是否有监控发 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 | 4.0 | ||
项目管理机构 | 总监 | 1、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2、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设备安装专业)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3、总监执业年限在10年及以上得1分,执业年限在15年及以上得2分(以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准),不满足不得分。 | 5.0 |
| | 监理机构人员(不含总监) | 1、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资料员1人,承诺配备上述人员的(只需附承诺函)得5分,否则不得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中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3分,提供职称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 8.0 |
综合标 | 企业获奖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标准化监理(或示范监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4分。 备注:需提供工程获奖证书或发文,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发文日期为准,如果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 | 4.0 |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含)以 上的工业建筑工程监理的得4分。 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的业绩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入库时须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到数据库中:1)、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2)、监理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注:1、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没有备案的,可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2、工业建筑按照工业建筑按《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 | 4.0 |
| | 设备、检测仪器 | 现场检测设备能满足工程 检测需要的得8分,其中 须提供全站仪、经纬仪、水 准仪、测距仪在有效期内的 有效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8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 | 8.0 |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 分值×折扣系数,本标段折扣系数为3%。 折扣系数范围为2%-10%,由招标人确定。 信用分值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未列入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分值为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 | ||
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0.0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8.0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监理大纲:20分 总监:5分 监理机构人员:8分 企业评价:4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设备、检测仪器:8分 总监答辩:/分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3分 投标报价:48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每档按1%抽取。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Q Q值=。(Q≥80%) |
注: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具体文件名称为:《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文号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也可以采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号))
2.投标报价须符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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