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编号:JG2023-7100)补充公告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编号:JG2023-7100)于2023年12月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5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按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均需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4、5点要求; |
2 |
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7 |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专职安全员按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均需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点要求; |
3 |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招标公告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4 |
招标公告附件三: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原招标公告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5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4“审查项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2符合公告要求 |
6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增加序号8“评审内容” |
/ |
无《分项项目拟派专职人员承诺书》 |
7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施工方案”(2) |
(2)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拟投入用于保障项目实施车辆【必须包含货车、专项作业车(带电作业车、高空作业车等)】,以上车辆齐全…… |
(2)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拟投入用于保障项目实施车辆【必须包含货车、吊车等】,以上车辆齐全…… |
8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5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含5年)以上的,得2.5分;获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含3年)以上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5分。 本项满分5分。 注:①须提供职称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②年限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起计。 |
(1)项目负责人1具有电气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2具有电气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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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四 |
10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增加格式十五《分项项目拟派专职人员承诺书》 |
/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五 |
11 |
招标文件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六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附件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附件四:《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表》
附件五:《分项项目拟派专职人员承诺书》
附件六:《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1签字:
项目负责人2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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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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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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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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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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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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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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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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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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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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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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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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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签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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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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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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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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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设计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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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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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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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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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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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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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深化设计工程师、资料员、施工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附件三: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 |
40 |
|
1.1 |
施工方案 |
25 |
(1)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高、低压配电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认识准确,有考虑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影响因素,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安全的处理措施。为优(3,5]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高、低压配电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有偏差,认识较准确,未能全面考虑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影响因素,未能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较为合理、较为经济的处理措施,为中(1,3]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高、低压配电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认识不准确,未能考虑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影响因素,未能针对重点、难点进行情况分析,提出不合理、无效、经济性差的处理措施,为差[0,1]分。 (2)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拟投入用于保障项目实施车辆【必须包含货车、吊车等】,以上车辆齐全, 投入施工车辆(全自有)数量20辆或以上,得5分, 投入施工车辆(全自有)数量10-19辆,得3分, 投入施工车辆(含租赁)数量20辆或以上,得3分, 投入施工车辆(含租赁)数量10-19辆,得1分,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方案中投入符合供电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高压电工)数量, 投入人员数量30人或以上,为优得5分, 投入人员数量15-29人,为中得3分, 投入人员数量15人(不含15人)以下,为差不得分。 (4)方案中投入符合供电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低压电工)数量, 投入人员数量15人或以上,为优得5分, 投入人员数量10-14人,为中得3分, 投入人员数量10人(不含10人)以下,为差不得分。 (5)方案中投入符合供电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焊接与热切割),以上工种齐全, 以上工种齐全,投入人员数量15人或以上,为优得5分, 以上工种齐全,投入人员数量10-14人,为中得3分, 以上工种不齐全或投入人员数量10人(不含10人)以下,为差不得分。 |
1.2 |
调试、验收方案 |
10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供电系统的调试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人员安排(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等)、机械设备材料投入等相关保障措施、调试验收内容、工作流程(含供电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等内容,并承诺按期完成相关调试验收工作,确保竣工送电。 提供调试验收工作方案且方案合理、满足工期要求,为优(3,5]分, 提供调试验收工作方案且方案较为合理、满足工期能基本满足要求,为中(1,3]分, 提供调试验收工作方案且方案不完整、满足工期未能要求,为差[0,1]分。 (2)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竣工验收方案,认识准确,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的处理措施,为优(3,5]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竣工验收方案,认识较为准确,未能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较为合理、较为经济的处理措施,为中(1,3]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竣工验收方案,认识不准确,提出不合理、无效、经济性差的处理措施,为差[0,1]分。 |
1.3 |
运行维护及质保期服务方案 |
5 |
针对本工程运行维护的特点,在方案中有投入运行维护的持证人员及相关试验设备,有巡检工作方案,对承包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有突发设备故障的抢修方案,并提出可行、有效、安全的处理措施的,为优,(3,5]分; 针对本工程运行维护的特点,在方案中有投入运行维护的持证人员及相关试验设备,巡检工作方案较为完整,对承包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突发设备故障的抢修方案较为完整,处理措施较为完整的,为中,(1,3]; 针对本工程运行维护的特点,在方案中没有投入运行维护的持证人员及相关试验设备,无巡检工作方案,对承包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没有突发设备故障的抢修方案,无处理措施的,为差,[0,1]分。 |
二 |
组织架构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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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项目负责人 |
5 |
(1)项目负责人1具有电气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2具有电气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2 |
组织架构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配备 |
25 |
(1)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中《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齐全的得15分。 (2)在满足《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的基础上,造价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或以上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3)在满足《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的基础上,专职安全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4)在满足《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的基础上,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具有电气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每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4分。 本项满分25分。 注:1、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须提供岗位证(或培训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三 |
企业资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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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20 |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0分。 |
3.2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至今(含2022年)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 (1)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6分; (2)连续3-4个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3分; (3)只有1-2个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3.3 |
财务情况 |
4 |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不含60%)的,得4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60%,90%)区间的,得3分;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90%以上,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合计 |
100 |
|
备注:
1、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是指由地级市或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地级市或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2023年11月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2、拟投入用于保障项目实施车辆自有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相关证明文件,租赁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相关证明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质量合格且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电力施工工程业绩。
注:单独发包的电力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扫描件。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电力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扫描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电压等级、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以下方式认定:
a、单独发包的电力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电力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电力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电力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电力工程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电力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b、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关键页,但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指标金额规模页、合同盖章页)
4、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情况以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的相关截图为准,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在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局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不计分。
5、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平均资产负债率=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总和/计算年数,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审计单位营业执照等关键信息页即可)(无提交上述资料的不计分)。若公司成立不足3年,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即可。
6、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须提供2023年11月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本项目电气类职称包括电力类专业。
7、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项目业绩、施工人员资格证或岗位证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8、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9、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四:格式七: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表
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原任职务 |
在本项目任职 |
身份证号码 |
数量 |
资质情况 |
备注 |
1 |
|
|
|
|
指挥长 |
|
1 |
由施工单位现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以上行政职务担任,且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领导担任。 |
须提供任职证明 |
2 |
|
|
|
|
项目负责人1[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3 |
|
|
|
|
项目负责人2[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4 |
|
|
|
|
技术负责人 |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5 |
|
|
|
|
专职安全员1[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6 |
|
|
|
|
专职安全员2[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7 |
|
|
|
|
质量负责人 |
|
1 |
具有电气或电力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 |
8 |
|
|
|
|
造价负责人 |
|
1 |
具有造价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 |
9 |
|
|
|
|
工作负责人 |
|
1 |
具有工作票“两种人”资格 |
须提供工作票“两种人”考试合格名单 |
10 |
|
|
|
|
工作票签发人 |
|
1 |
具有工作票“两种人”资格 |
须提供工作票“两种人”考试合格名单 |
11 |
|
|
|
|
深化设计工程师 |
|
1 |
具有电气或电力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 |
12 |
|
|
|
|
材料主管 |
|
1 |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须提供毕业证 |
13 |
|
|
|
|
资料员 |
|
1 |
具有资料员上岗证和电气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和职称证 |
14 |
|
|
|
|
施工员 |
|
3 |
具有施工员上岗证和电气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和职称证 |
注: 1、本表“投入主要人员”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的要求进行配备。
2、本表“投入主要人员”须提供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详见上表备注要求,并按格式八附简历表以及2023年11月的社保证明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投入人员工作经验以毕业证毕业时间为准。
3、本表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人员配置,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4、拟投入的项目部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后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附件五:
格式十五:分项项目拟派专职人员承诺书
分项项目拟派专职人员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如果在本招标工程中我司中标,我司将积极响应贵中心提出的合同条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
-
本公司承诺按以下分项项目分列要求分别填报相应人员,保证各分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或处于锁定状态。
-
并承诺按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满足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建。
分项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专职安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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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 |
姓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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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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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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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分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且不得重复兼任。
2、各分项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4、本承诺书填报的人员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表》中填写,并按格式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本承诺书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中标后必须按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满足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建,如我司无法按本承诺书要求执行,贵中心有权取消我司的中标资格,我司愿意依法接受监管部门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进行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
职务 |
人员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1 |
指挥长 |
1 |
由施工单位现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以上行政职务担任,且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领导担任。 |
2 |
项目负责人1[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3 |
项目负责人2[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4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5 |
专职安全员1[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6 |
专职安全员2[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7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电气或电力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8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造价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9 |
工作负责人 |
1 |
具有工作票“两种人”资格 |
10 |
工作票签发人 |
1 |
具有工作票“两种人”资格 |
11 |
深化设计工程师 |
1 |
具有电气或电力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12 |
材料主管 |
1 |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13 |
资料员 |
1 |
具有资料员上岗证和电气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14 |
施工员 |
3 |
具有施工员上岗证和电气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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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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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人员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