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牛奶、纯净水、饮料、糕点、调料、干菜类)采购项目(标段四)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牛奶、纯净水、饮料、糕点、调料、干菜类)采购项目(标段四)
二、项目编号: 2024-JLNWHD-W1001(04)
三、招标代理机构编号:YDZSH20241397
四、项目概况:
4.1采购需求:主要负责采购牛奶、纯净水、糕点、饮料、调料、干菜类。
4.2年度采购预算:约900-1000万元。
4.3配送方式:送货上门
4.4配送地点:主要负责供应昆明市官渡区、曲靖市麒麟区2个点位及所属任务区。
4.5服务期限:1年。
4.6本项目共区分6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对我部同期发布的本项目所有标段均可参与投标,但同一个供应商不得在不同标段同时中标(即最多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照标段顺序开标,若投标供应商同一项目中多个标段多次中标,则按照标段开标顺序确定最终中标标段,中标供应商不能自主选择中标标段。
4.7连续供应招标人两年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有可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赋码的提供报告真实性说明;2022及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投标单位必须在采购人驻地(昆明和曲靖)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食品加工JI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有配送能力和仓储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使用权证明材料或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参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中层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兼职等关联,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机构工作人员、近亲属存在以上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承诺)。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2023年6月至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MU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八)投标人提供《无围标串标承诺书》。
(九)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
(十)投标人提供《BAO密承诺书》。
(十一)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www.plap.mil.cn),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注册截图。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7.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本级)(https://ggzy.yn.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八、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8.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一致。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7019218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LIAN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龙菲宇、杨沁珍、徐德斌、杨映琨、申靖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871-63334911、18213908823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35192913@qq.com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廖工
联系电话:1533785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