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先锋岛(东仓路东、跃进河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9011910310101 | 项目名称 | 先锋岛(东仓路东、跃进河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9011910310101-BD-001; | 标段名称 | 先锋岛安置房(博雅文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先锋岛安置房(博雅文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锋岛安置房(博雅文苑)项目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先锋岛(东仓路东、跃进河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盐行审批[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东仓路东、跃进河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及配套公建建筑,用地面积为807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4634.45平方米,最高单体为26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7598.07平方米(住宅面积约161813.99平方米,商业及其他用房面积约15784.08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8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_780_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 _2020_年__3_月_20__日,竣工日期:_2022_年__5_月_9__日 2.1.5 其他:_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室(包括人防)、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室内外装饰、幕墙、智能化、室外附属、景观绿化、管网等所有小区建筑及配套项目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或具有投标人股份占控股地位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本项目控股地位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注:【需要同时提供1、生产基地的营业执照;2、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并加盖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的本公告发布之日(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股权证明文件,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变更或新增的股权证明不予以认可;3、投标人或生产基地在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名录中(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页面);4、生产基地已正常生产(需提供2017年2月1日以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一次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构件销售合同及其对应的发票(合同及发票金额均须达1000万及以上))】。上述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其他投标需要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达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且具有地上建筑层数达26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得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另行接受合同价0.5%的扣款 。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2月20日至 2020 年3月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13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ABCD,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标 人:盐城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肖坤 联 系 人:刘溶溶、尹桂云 电话:0515-68011519 电话:18861983696、15995181898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6765227@qq.com
2020年2月20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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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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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岛安置房(博雅文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锋岛安置房(博雅文苑)项目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先锋岛(东仓路东、跃进河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盐行审批[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东仓路东、跃进河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住宅楼及配套公建建筑,用地面积为807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4634.45平方米,最高单体为26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7598.07平方米(住宅面积约161813.99平方米,商业及其他用房面积约15784.08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8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_780_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 _2020_年__3_月_20__日,竣工日期:_2022_年__5_月_9__日 2.1.5 其他:_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室(包括人防)、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室内外装饰、幕墙、智能化、室外附属、景观绿化、管网等所有小区建筑及配套项目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或具有投标人股份占控股地位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本项目控股地位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注:【需要同时提供1、生产基地的营业执照;2、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并加盖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的本公告发布之日(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股权证明文件,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变更或新增的股权证明不予以认可;3、投标人或生产基地在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名录中(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页面);4、生产基地已正常生产(需提供2017年2月1日以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一次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构件销售合同及其对应的发票(合同及发票金额均须达1000万及以上))】。上述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其他投标需要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达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且具有地上建筑层数达26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得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另行接受合同价0.5%的扣款 。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2月20日至 2020 年3月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13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ABCD,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标 人:盐城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肖坤 联 系 人:刘溶溶、尹桂云 电话:0515-68011519 电话:18861983696、15995181898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67652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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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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