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745349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宁安市东京城区域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3】3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安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东京城区域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宁安市东京城区
2.3工程性质:改造
2.4项目规模:改造东京城镇、森工老旧管网管沟长度 24163.18 米,小区内分户改造 6 万平方米,改造换热站 18 座,自组自控设备安装 23 套
2.5招标范围:项目管理、项目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项目管理:项目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及其他管理等;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涉及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施工全过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形象进度款拨付等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全部工作。
2.6最高投标限价:355.72万元。其中:
(1)项目管理费和造价咨询费:118.43万元。(包括:①项目管理费:67.04万元;②招标控制价编制:13.7万元;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37.69万元。)
(2)工程设计费:136.91万元;
 (3)工程监理费:100.37万元。
2.7服务期限:5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备注:上述计划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8合格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资格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 济类高级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5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其中对监理人员(除总监外)要求如下:
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文件)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文件)
监理员 1人(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参考黑建规范[2018]1号《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
联系人:娄女士
电话:0453-7684661
招 标 人:宁安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73045349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也河办公楼东侧也河街19号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    话:18745349888
 
2023年11月17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