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科技推广技术和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京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拟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科技推广技术和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DJS2017067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科技推广技术和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第一包:有机肥300吨,预算金额33万元。第二包:电动喷雾器660台,预算金额13.2万元;杀虫灯20台,预算金额6万元。第三包:测土化验样点570个,预算金额20.52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为废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正当竟争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年审合格(若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1.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投标。
三、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符合农业部《有机肥料(NY525-2012)》要求,有机肥料产品剂型为颗粒,采购物资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与使用说明。
(3)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施用、违法记录。
(4)投标产品应具有近1年内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5)供应商必须为能自行生产所投标产品的企业。
第二包:
(1)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施用、违法记录。
(2)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需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产品的委托销售证明。
(3)投标产品应具有近1年内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电动喷雾器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厂家直投则不需要提供)。
第三包
(1)土样化验须具有土样化验资质。
四、第一包、二包、三包同时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2)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在有效期的信用报告(且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文件获得: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一套(报名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8年3 月14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第一包4300元;第二包3000元;第三包3000元,用现金或投标所在地银行存单缴纳,报名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九、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
(二)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谈判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县城中路348号)
(二)谈判时间:2018年3月23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京山县京源大道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7288303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城中路348号
联 系 人:马丽
联系电话:18186972323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