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安装调试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研发办公中心科创大厦人才公寓孵化中心园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配套服务设施停车场管理系统配套设备设施用房新建给排水管道强弱电及燃气管线新建桥梁配套驳岸建设迁建变电站方案设计施工图纸高低压配电间专项设计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报批移交备案保修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外装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防雷设计暖通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电梯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围护设计电源点至配电房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设计停车管理系统设计车辆引导标识标线出入口道闸燃气设计临时用水用电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综合管线设计装修设计亮化设计BIM设计土石方桩基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暖通系统通风防排烟空调系统弱电智能化套管洞口预留桥架消防系统室内外消防消防控制室人防门防火门外立面门窗幕墙工程雨棚非人防地下室防雷接地燃气工程设备房装修机电抗震设施给水增压泵房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光伏系统功能室水电燃气接入公共管网高压送配电开闭所电缆及缆沟市政管网自来水管网道路污水交通设施路灯土方平整硬化铺装服务建筑照明海绵城市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公共卫生间园林小品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设计和施工
金额
30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13010313107142001001
预算金额30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杰15950508035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E3213010313107142001001
宿迁市开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 已经 宿开审批准[2022]96号、宿开审批准[2022]60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北京路,南至苏州路,西至富康大道,东至古黄河,总用地面积约161公顷。
1.2工程规模:项目包含房建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包括研发办公中心、科创大厦、人才公寓、孵化中心、园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配套服务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包括停车场(人防)和配套设备设施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用地约11公顷,新建给排水管道约20公里;强弱电及燃气管线约27公里;新建道路总面积约11万平方米;景观及其它配套设施工程主要打造公园绿地约41公顷,新建桥梁、配套驳岸建设等,并迁建变电站一座。工程建设费用约30.5亿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规划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工期要求:总工期1095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时间),各单体工程工期要求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及要求:工程进度款支付详见工程总承包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3.2 条款。
1.6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符合竣工验收备案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具体包括方案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方案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报批、移交、备案、保修服务。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外装设计(含幕墙)、消防设计、人防设计、防雷设计、暖通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电梯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围护设计、高低压配电间专项设计、电源点至配电房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设计、停车管理系统设计(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出入口道闸)、燃气设计、临时用水用电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综合管线设计、装修设计、亮化设计、BIM设计等。
工程施工包含上述设计图纸范围内指定实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房建工程的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含通风防排烟、空调系统)、弱电智能化、各专项图纸范围内套管及洞口预留、桥架(含强、弱电)、消防系统(含室内外消防、消防控制室)、人防门、防火门、外立面门窗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雨棚工程、人防地下室(含装修、安装等)、非人防地下室(含装修、安装等)、防雷接地工程、燃气工程、设备房装修、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含室外)、给水增压泵房、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光伏系统、功能室水电、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出入口道闸)、电及燃气接入公共管网工程、高压送配电工程(包括开闭所、配电房至电源点内供电外网的电缆及缆沟)、市政管网及自来水管网与红线范围内项目管网连接部分内容、以及红线外(50 米内)合同范围内的市政管网及自来水管网与项目管网连接部分内容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等。景观配套的土方平整、景观绿化、硬化铺装、给排水系统、服务建筑、照明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及配套的应急避难场所、停车场、公共卫生间和园林小品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不做要求)。
4.6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2年6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1)自2019年1月1日(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工程总承包(指同时包括设计和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
2、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含4家)。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相应能力;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两阶段评标方式。
第一阶段: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得分达到60%及以上)投标人中,只有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9家的,取前9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第一阶段的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初步设计评分相等时,以经济分析单项得分高的优先;经济分析单项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第二阶段: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人的经济标、技术标进行定性评审,经济标、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定量评审。
最终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商务标得分进行综合计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前7名的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商务标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标得分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6.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6日16时00分至2022年12月23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异议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开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907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27-88850086
邮箱:sqkjcxcy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联系人:潘杰
联系电话:15950508035
邮箱:panjie@dayu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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