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询价编号:ZT1107-XMGD6HX-XJ-2024-003
贵公司:
我项目因施工需要,拟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现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及漳州市,厦门段工程为林埭西站至环境华侨大学站段,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为龙江明珠站起点至林埭西站(不含)。厦门段线路长度约18.549km,设车站13座;漳州(角美)延伸段线路长度约9.756km,设车站7座、车辆段1座。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1、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玻璃钢管 | DN75*5mm | m | 990 | |
2 | 玻璃钢管 | DN100*5mm | m | 6400 | |
3 | 玻璃钢管 | DN150*5mm | m | 6506 |
2、技术标准及要求:
①玻璃钢管须附玻璃钢电力管检测报告,要求产品无龟裂、分层、针孔、毛刺、杂质、贫胶区、汽泡等缺陷。
②产品须满足《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DL/T 802.2-2017标准指标要求。
3、运输方式:厂家自选,但要保障货品及时、安全完好的送达
4、交货期:计划收货时间:2024年5月
5、收货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2866号范围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收货联系人:在供应商选定后告知。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
(1)乙方物资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会同监理等相关成员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业主相关款项,60天内结算物资全部货款的50%(付款达到50%)。
(2)安装完成且无质量问题,两个月内结算全部货款的 25%(付款达到75%),验收完成三个月内结算全部货款的20%(付款达到95%),剩余5% 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全线开通正式运营后两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全部货款。(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产品质量的终生保证责任)。
(3)乙方在申请付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与应收款等额的且税率为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其差额增值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的当期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
2、结算要求:
1、每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乙方应按甲方 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由于条件限制必须与小规模纳税人签订合同时,也应当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由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 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 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询价起止时间:
2024年5月4日14:00-2024年5月8日14:00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报价人员应在报价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被授权报价人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报价单位资质文件
六、报价:
请于2024年5月8日14:00将报价资料传至铁建云采平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鼎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2866号中铁十一局
电 话:15036703974
邮 箱:cd8513139@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轨道6号线机电施工四工区项目部
202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