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满城区雨水调蓄池保障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10587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要立超0312-7133194
招标代理机构保定金路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红俭0312-536252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满城区雨水调蓄池保障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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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105870010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满城区雨水调蓄池保障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雨水调蓄池保障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满发改投资【2024】53号批准建设、保满审招标核准【2024】22号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雨水调蓄池保障项目工程总承包2.1.2招标编号:BDJL-20240672.1.3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旭宁街东侧,玉川路东延南侧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沿调蓄池建设DE160PE循环水管道743.71m、DE110PE循环水管道165.26m、污水处理应急措施及相关电气设备安装等。悬浮式移动曝气系统456套,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4台及配套管道等。靶向菌种投放94吨、靶向药剂投放20吨。建设生态浮岛3116m2, 修补池底土工布1966 m2。调蓄池周边绿化3000m2, 场地平整9500m2。东马村沟、北关沟渠底泥清理外运859m3。靶向菌种补充、靶向药剂保障等运维服务。2.1.5 质量标准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6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其中勘察周期:15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45天)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合格后运营1年。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运营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注: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勘察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施工项目。3.1.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1.5财务要求:具备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3其它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 09:00至2024-11-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要立超 电话: 0312-713319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7130071 电子邮箱:mcqzbb713007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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