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能源黄石阳新木港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LXZB-202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能源黄石阳新木港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阳新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能源黄石阳新木港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渔光互补项目,土地上层空间进行光伏发电,下层空间进行渔业养殖。工程总装机容量交流侧额定输出为80MW,直流侧额定输出暂定为103.1MWp,容配比不超过1.3。光伏区由光伏组件、汇流系统、逆变系统、升压系统及监控系统组成。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区配套建设综合楼、生产楼,建设110kV送出线路一条,光伏区内部建设若干条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
2.2本次招标的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湖北能源黄石阳新木港80MW渔光互补电站及外送线路,总容量80MW。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含主体及外送线路)的合法合规性项目前期文件、土地征租、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试运行、线路接入、生产准备、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前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必要文件和证照原件取得,备案文件、外送线路核准文件、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不占用林地证明(如占用林地,需办理林地手续)、环评、水保、地灾、压覆矿、接入系统、文物、军事、社稳、职业病、安评、防洪、电价等前期批复或审查意见(以上如有)。
(2)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
(3)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主变、箱变、逆变器、储能装置(如有)、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SVG、二次安防、远动通信、测控保护、计量、一次调频、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光功率预测系统、直流不间断电源、视频监控、消防系统、AGC/AVC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集控子站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另外,办公和生产、生活家具及家电采购、厨房用具、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清单采购;
(4)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钢芯铝绞线、光纤光缆、避雷线、接地材料、塔材、进线间隔、通信、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统一使用带标志的复合盖板)和电缆标示桩(按招标人标准制作)等工程配套及相关的材料;
(5)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进场道路的改造、施工损毁道路的修复、场内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逆变器基础、门型构架、综合楼、配电楼、SVG室、升压站/开关站(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集电线路、杆塔基础、接地等相关土建工作;
(6)本工程外送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新建/扩建/改建间隔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试验、调试、扩建间隔、线路参数测试及保护定值计算,编写送电方案,整体自动化联调及整条线路的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涉及跨越钻越(包括公路、铁路、线路)的协调工作,直至线路正常投运的所有工作;
(7)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安评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
(8)办理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用地的勘察及报批(如涉及占用林地)、土地报审、地方施工备案手续、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规划调整及前期所有专题及需要变更的手续办理等;
(9)负责完成征地、土地流转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费用,发包人仅负责签订征地、土地流转补偿协议,由承包人负责永久征地的土地出让费及其补偿费用,以及第一年(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完整年度)的租地费用,外送线路塔基用地补偿、通道砍伐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0)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验收(满足国网电力公司的最新标准要求)、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包括但不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通讯协议、通信电路开通、电力业务许可证、防雷接地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水保环评验收、安全设施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能量管理平台建设(如有)和全场并网性能试验(包括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竣工验收等并支付相关费用,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必须由发包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发包人签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其它相关协调工作及配合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1)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全容量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的时间之后,光伏组件进入质保期(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其他设备及建筑安装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进入质保期;
(12)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13)本工程质保期时间为2年。
2.3 计划工期
2022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开工令为准),2022年9月30日首批机组具备并网发电条件,2022年10月30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2.4 最高投标限价:4400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一项5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或光伏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均已完工(提供合同及移交生产文件或业主证明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
(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8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到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77号武汉金融港B18栋15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4)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我公司仅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本工程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 2022年4月21 日09时00分。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77号武汉金融港B18栋15楼二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新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人: 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
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姜家湾271号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77号武汉金融港B18栋15楼 |
邮编: | 邮编:430074 |
联系人: 郭孟 | 联系人:敖霞 |
电话: 18972775271 | 电话: 13872789105 |
传真: | 传真: 027-87608372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