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炼铁厂专项计划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等采购再次委托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2306033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雪晨0472-26696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P23060333 项目名称 包钢炼铁厂专项计划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等采购再次委托
发布日期 2023/07/17 报名截止日期 2023/07/22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07/18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07/24-- 09:00
项目类别 备件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P23060333
2.项目概况
ZP23060333,包钢炼铁厂专项计划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等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专项计划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4,960,000.00 50,000.00 1.不含税。2.含运费,如使用汽车运输,货运汽车的排放标准必须为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Ⅵ排放标准。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环发〔2019〕2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政发〔2021〕1号)的要求,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包钢炼铁厂拟对生产区域中的无组织排放进行综合治理。 目前,包钢炼铁厂烧结一部和烧结二部除尘器灰仓卸灰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扬尘,现场环境不能满足环保要求。按照包钢(集团)整体环保超低排放验收的工作部署,需进行系统的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10mg/Nm3的要求。 包钢炼铁厂拟对现有的除尘灰运输系统进行改造,通过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将除尘灰输送至新建灰仓后,通过吸排罐车或散装机卸灰至输灰车将除尘灰统一运输至综合料场。 除尘灰运输系统改造后,可减少卸灰作业劳动定员,取代易漏灰的老旧输送设备,并可有效的利用回收资源,进一步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将厂区整体环境以及车间操作环境进行有效的提升,为企业员工创造良好的生产、操作环境。 本技术协议书为炼铁厂皮带通廊、打灰卸灰点、除尘器卸灰间整体密封及厂房通廊外部亮化工程中的除尘输灰系统改造成套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填写《成套设备分项报价表》,并按技术协议要求填报产地或品牌,未按要求填写否决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专项计划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 投标人须为除尘输灰系统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输送机械设备的制造或生产),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评委会可上网查询)。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20年至今签订的用于冶金工矿类除尘灰气力输灰系统新制供货业绩(单笔合同金额大于6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全额发票复印件,合同发票信息需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若合同无法体现冶金工矿类除尘灰的气力输灰系统,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证明。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7/22 17:00: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7/24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许珑 联系电话:15847298899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李雪晨 0472-2669647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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