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中心小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tyzb-xj2024055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中心小学
招标联系人张卫红1820425230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贲静0429-58186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中心小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招标编号:LNTYZB-XJ202405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中心小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2 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中心小学提供蔬菜类、肉类、家禽类、粮油、蛋类和调味品 等食品及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粮油; (002)蔬菜类、肉类及干调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粮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2 蔬菜类、肉类及干调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 206-5 号 C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 206-5 号 C 室)七、其他
一、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 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 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中心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中心小学
地 址:兴城市南大满族乡
联 系 人:张卫红
电 话:18204252305
电子邮件:10356738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 206-5 号 C 室 联 系 人: 贲静
电 话: 0429-5818678
电子邮件: ty581867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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