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开标时间:2023-08-16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SZJ招-2023-046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上限价:详见招标文件5.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一)法律顾问服务(1)日常法律咨询及培训: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2) 法律文书审查:对公司草拟及收取的重要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3)合同审查:对公司对外签署的重要合同给予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
(4)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经济、民事、行政纠纷的谈判、调解,提供解决纠纷的相关法律建议。
(5)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
(6)其他非诉法律服务等。
法律顾问费(固定咨询费)按照最高限额2万元/年内进行包干;
由第一中标供应商担任本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单位。
(二)普洱市分公司辖内的法院受理的道交类案件(1)同城及部分县市道交类案件(含思茅区、宁洱县)(2)非同城及较偏远地区道交类案件(墨江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三)保险合同纠纷类案件(四)追偿类案件(含普惠金融助贷险业务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车险案件追偿代理服务、非车险案件追偿代理服务、普惠金融助贷险业务追偿、含应收保费法律催收、代付赔款摊回催收等。
(五)特殊案件6.服务期限:三年,每年度签订一次合同,每年度结算当年费用,中标后服务合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签订。
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包,入围中选2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由第一中标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律所,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缴纳(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近三年未受过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客户投诉,其中成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未受过行政处罚和投诉,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5.与业主方公司没有利益冲突或其他影响为业主方公司提供服务的利害关系,未被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公司列为停止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为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提供至少一个证明性材料);
已提供的法律服务项目无重大失误并且获得良好评价(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或书面声明)。
7.律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手 机:18519272310邮 箱:zbbm66@126.com(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SZJ招-2023-046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上限价:详见招标文件5.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一)法律顾问服务(1)日常法律咨询及培训: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2) 法律文书审查:对公司草拟及收取的重要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3)合同审查:对公司对外签署的重要合同给予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
(4)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经济、民事、行政纠纷的谈判、调解,提供解决纠纷的相关法律建议。
(5)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
(6)其他非诉法律服务等。
法律顾问费(固定咨询费)按照最高限额2万元/年内进行包干;
由第一中标供应商担任本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单位。
(二)普洱市分公司辖内的法院受理的道交类案件(1)同城及部分县市道交类案件(含思茅区、宁洱县)(2)非同城及较偏远地区道交类案件(墨江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三)保险合同纠纷类案件(四)追偿类案件(含普惠金融助贷险业务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车险案件追偿代理服务、非车险案件追偿代理服务、普惠金融助贷险业务追偿、含应收保费法律催收、代付赔款摊回催收等。
(五)特殊案件6.服务期限:三年,每年度签订一次合同,每年度结算当年费用,中标后服务合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签订。
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包,入围中选2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由第一中标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律所,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缴纳(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近三年未受过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客户投诉,其中成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未受过行政处罚和投诉,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5.与业主方公司没有利益冲突或其他影响为业主方公司提供服务的利害关系,未被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公司列为停止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为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提供至少一个证明性材料);
已提供的法律服务项目无重大失误并且获得良好评价(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或书面声明)。
7.律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手 机:18519272310邮 箱:zbbm66@126.com(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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