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ZHQ2023-SY-G012]上犹县农村宅基地调查摸底和建立宅基地数据库工作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GZHQ2023-SY-G012
项目名称:上犹县农村宅基地调查摸底和
建立宅基地数据库工作项目
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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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全称)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供应商全称)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 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犹县农村宅基地调查摸底和建立宅基地数据库 工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编号:GZHQ2023-SY-G012)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上犹县农村宅基地调查摸底和建立宅基地数据库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一)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
本项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结合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利用 GIS 技 术对数据进行空间可视化处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结合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通过 对数据进行线下或线上收集,完成对村庄基本信息、宅基地和农房基本情况、宅 基地和农房闲置利用情况、宅基地和农房管理情况等四类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 现状信息的调查。
1.汇总共享宅基地数据资料
(1)宅基地基础数据汇总与整理
汇总整理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 全国国土调查、户籍资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 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相关数据资料,并对数据进行整理、转换,形成电子图和数据库。
(2)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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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汇总整理的各类基础数据的情况,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
(3)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以村为单位,以收集的宅基地数据为基础,对不同来源不同精度的数据进行 格式、坐标系的统一、规范处以户为单元界定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村级组织 完成认定后,对数据进行检查,规范性处理,录入系统。
(4)宅基地使用权补充调查
补充调查。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对已开展 房地一体调查的宅基地,开展属性信息整理后,形成调查工作底图,为开展宅基 地专项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2.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
(1)宅基地所有权调查
所有权调查。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将每一宗宅基地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2)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数据入库
资格权登记。村级组织按照一户一宅、限定面积原则,以户籍登记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补充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每宗宅基地的位 置、范围、四至和利用现状等。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村内空地、闲置房屋、农村祖屋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的农村房屋等进行历史遗留问题调查。需要 入户调查,开展属性信息补充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每宗宅基地的位置、范围、四 至和利用现状等。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村内空地、闲置房屋、农村祖屋等非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的农村房屋等进行历史遗留问题调查。
(3)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调查
专项调查。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村内空地、闲置房屋、农村祖屋,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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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华侨和侨胞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的农村房屋等进行调查。
(二)开展农村宅基地数据处理、建库和入库
1.建立宅基地数据库
(1)数据规范化处理和汇总
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将已有数据成果资料和补充 调查数据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对已有数据成果、补充调查数据成果进行等规范化 处理、统一编码、属性和空间信息关联,以村为单位,在数据共享成果梳理基础 上,将补充调查结果逐宗检查梳理数据项内容是否完善,对于还有缺失的数据进 行标注并再次进行补充调查。
(2)数据质量检查和入库
以宗地为单位,对宅基地数据的结构、规范性检查、完整性、属性数据内容、图形数据的拓扑关系、图属关系逻辑等进行检查,保证数据规范性;执行农业农 村部宅基地数据库标准与规范、数据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将验收通过数据 录入数据库系统。
(3)补充验证
以宗地为单位,对于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宅基地数据,继续组织人员开展 补充和验证调查,完善数据调查成果数据。(抽取 10%量进行核验)
2.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
(1)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 编制村、乡镇宅基地管理台账,农村宅基地 的宗地信息、权属信息、利用情况、规模情况、业务操作等明细记录表。
(2)绘制农村宅基地现状图 编制村级、镇街、县级农村宅基地现状图,表 现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布局和利用现状等。
3.数据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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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总结报告 将宅基地汇总共享、专项调查、数据库建设、图册编制、系统建设等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编制试点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基础信息分析报告。
(2)农村宅基地调查成果汇交
将影像、图件、表格、文字报告等调查成果进行规范化整理,形成符合农业 农村部标准的县级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上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
(1)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系统
包括个人中心、农户调查、所有权调查、调查底图等功能,实现工作对区域 农村宅基地基本信息进行补充调查,便于掌握其区域内宅基地规模、布局及利用 现状等信息。
(2)数据库管理系统
包括质量检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服务发布、专题图制作等功能模块。可以实现对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数据的整合汇总与成果输出,对数据进行统 一组织、存储、管理、维护和更新。
(3)“一张图”子系统
包括叠加专题图层与展示窗口等功能模块,从宏观上汇报展示农村宅基地管 理的各项指标,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的窗口,为综合分析、汇报与展示提供 服务。
(4)审批管理系统
覆盖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查、审批全流程业务管理,支持现场办理、网上备案和全流程网上办理两种业务办理模式。同时,研发“三到场”APP,支 持乡镇工作人员借助手机完成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具备信息录入、现场签到和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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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等功能。
(5)盘活利用系统
通过“互联网+”形式推出闲置农房,让供需双方网上直接对接,网上备案,对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过程中遇到的农房确权登记、流转、利用等环节,推动“最 多跑一次”和一站式服务。
(6)监测监管系统
利用卫星和无人机遥感、GPS 定位、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助力县级主 管部门实现对全区农村宅基在用地指标监测、违法用地监测、闲置宅基地监测和 纠纷仲裁管理等内容进行综合监管,包括违法违规监测、用地指标监测等功能。
(四)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硬件
服务器 | 1、产品支持预装超融合管理平台,后续可扩 展计算虚拟化、存储虚拟化等功能授 权,标 配原厂导轨; 2、最大支持 2 颗英特尔®至强®可扩展处理 器, 单颗 cpu 最大内核数 28 个,最大功率 205W,本次配置≥2 颗 4210R(2.4GHz/10 核 /13.75MB/100W)CPU;3、最大支持 24 根 DDR4 内存插槽,速率支持 2666/2933MT/s, 支持 RDIMM 或 LRDIMM,最大容量 3.0TB,128GB DDR 内存; 4、配置≥1 个 SAS Raid 阵列卡(不占用 PCIE 扩 展 槽),支 持 RAID0/1/10/5/6/50/60/1E/Simple Volume;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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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 支撑 | ≥2GB 缓存,支持缓存数据保护,且后备保护 时间不受限制; 5、8 个硬盘插槽,2*480G SSD,6*2.4TB 6G SAS 硬盘; | |||
交换机 | 1、配置≥24 个千兆电接口(其中 8 个 combo 口),≥4 个万兆光接口,设备高度 ≤1U; 2、设 备 扩 展 插 槽 ≥ 1 , 支 持 扩 展 1G/2.5G/5G/10G/25G SFP28 接口模块; 3、 交换容量≥598Gbps,整机包转发率≥396Mpps;4、MAC 地址表≥64K,路由表容量 ≥32K,ARP 表容量≥32K; | 台 | 1 | |
防火墙 | 1、采用非 X86 多核架构; 2、配置≥12 个千兆电接口+12 个千兆光接 口+4 个万兆 光接口,配置≥1 个独立电管 理口; 3、防火墙吞吐量(大包) ≥8Gbps,并发连 接 数≥500 万,每秒新建连接数(HTTP) ≥8 万; 4、硬盘扩展插槽≥2 个,业务扩展 槽位≥2 个,支持国密加密卡; 5、配置防火墙功能(NAT/安全策略/ACL/路由 等功 能)、链路的负载均衡、Ipsec VPN、流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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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等功能,支持扩展 IPS 入侵防御,AV 防病 毒,应用识别,服务器负载均衡,web 应用防 护,SSL VPN 等功能; 6、实现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等多种形式 的 NAT,实现 DNS、FTP、H.323 等多种 NAT ALG 功能; | ||||
KVM | 显示屏类型:XGATFTLED,显示屏大小:4:317 英寸,分辨率:1280*1024、色彩显示:16.7M、液晶屏使用寿命:LEDMTBF>50000H,背光源 MTBF>30000H、功率:最大 24W、键盘设计:98 键、键盘接口:USB、键盘使用寿命:>1000000 次、鼠标触 控板(2 个按键)、硬件接口:USB、操作系统:支持 Microsoft、 Windows9X/ME/NT/2K/XP、外壳材质:铝壳、机械安装深度:600MM~810MM(选用适 当挂 耳)、工作温度:-45~60℃ | 台 | 1 | |
机柜 | 42U 机柜含 2 个 DPU | 套 | 1 | |
图形工 作站 | CPU:英特尔 Core i9-9900k @ 3.60GHZ 八核,内存:32G,显卡:RTX2080SUPER 8G | 台 | 1 | |
高清显 示大屏 | LED 显示,86 寸,超清 4K | 台 | 1 | |
移动执 法终端 | RTK 主机+平板电脑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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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系统运维与服务
系统开发单位组建运行维护机构,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面负责系 统的运行、维护和组织管理。
1.运维服务内容
系统开发单位必须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系统的完 善和升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维护、提供 7*24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等。
2.运维服务提供方式
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随时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
题,必须在 3 日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
第三条 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采用“CGCS2000 坐标系”。
(2)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经差 3°分带。
(3)高程基准: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第四条 项目服务周期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摸底调查相关工作,建 立数据库汇交省市农业农村部门。
第五条 项目成果
(1)上犹县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2)上犹县农村宅基地数据库;
(3)上犹县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
(4)上犹县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图件;(5)上犹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9
(6)上犹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7)上犹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接口规范文档;(8)上犹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9)上犹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总结报告;(10)项目其它规定成果和文档。
第六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用。乙方经过甲方组织的公开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中标总价金 额为(大写):叁佰陆拾万玖仟元整(¥3609000.00元)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向省宅改办提交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后收到发票五个工 作日内付合同总价 60%,将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导入宅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试运行 3 个月宅基地基础信息无误后收到发票屋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 35%;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信息无误且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维护两年后对应日一 次性支付剩余尾款(总价的5%),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应付款项金额等额的 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开展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协 调工作。
(二)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 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三)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调查成果进行定期抽查及 考评,经甲方审核,对不符合调查要求、建库标准的,乙方立即整改,拒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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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价款。
(六)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按约定提供本项目工作开展所需现要基础资料,基础资料不完 整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收到甲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应立即组织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技术人 员开展工作;
(三)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对甲方提出的服务 需要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指定具体服务人员开展具体工作;
(四)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保证产品质量达到验收 要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工期耽误,则项目完成工期顺延;
(五)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六)乙方负责全部资料的保密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乙方 保证用于且仅用于本项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将 承担相应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泄漏相关数据;
(八)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 理投诉;
(九)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无条件执行。
(十)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十一)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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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 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成果及工作资料保密
(一)调查(个人)资料保密。
1、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等,乙方不得提供,用于本工作以 外的工作,不得泄露,贩卖等,如:身份证信息。
2、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的资料,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提供给本 工作以外的个人和单位。
(二)项目实施资料保密。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 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影像 图件等资料保密。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数据、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 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 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以上不仅限于保密事项,由于乙方过错导致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 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保密资料泄密承担责任。
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一)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出现安全事故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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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二)乙方收集的资料,要有相对固定,安全的房屋存放,严禁出现火灾、水毁、被盗等现象,由于乙方过错导致资料被盗、被毁等现象,责任均由乙方负 责。
第十二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一方有 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因素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 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 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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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
甲方:上犹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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