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合作新疆媒体入围项目
重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合作新疆媒体入围项目重新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合作新疆媒体入围项目重新采购(项目编号:0747-2460SCCXJ259/02/03)
1.2 采购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为保障各项服务任务圆满完成,现建立我行服务供应商库,就网络媒体、新媒体和平面媒体分三个标段进行入围采购,现对第二标段新媒体和第三标段平面媒体进行重新招标。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标段一:网络媒体入围1家供应商;
标段二:新媒体入围2家供应商;
标段三:平面媒体入围1家供应商。
上述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各潜在供应商均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3个标段,但最多允许入围1个标段。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按照标段一、二、三的顺序推荐入围候选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 采购范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合作新疆媒体入围项目重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拟划分2个标段,即标段二:新媒体和标段三:平面媒体。
2.2 服务期:三年,采购人可根据入围供应商服务质量随时终止服务。
2.3 服务地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主要服务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
2)新媒体供应商如不具备自有新媒体平台或自有新媒体平台规模不在行业前列的,新媒体供应商须具有行业排名靠前的新媒体平台在新闻、金融等板块的一级代理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有独立完成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等资料,合同中如未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为准】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记录为准】
4)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须提供承诺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服务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范围内相关工作已完成),合同中如未能体现业绩类型、相关服务内容、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报告关键页(体现任职情况)、签章页、概况等复印件或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经过业主批准的派遣计划复印件或业主签认的考勤/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相关工作已完成及任职情况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②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截止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缴纳有特别政策(如免缴)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6)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活动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审核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5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注: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86391277,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4.2 未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否决。
4.3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人的授权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金采网、中国采购与采购网、中化采购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采购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须与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 采购代理: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29号 |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联系人: | 翟宇光、罗扬、赵清璐、赵启芳、史洧珍 |
电话: | 0991-6516163 |
| 电话: | 18911319328、18110123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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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zhaiyuguang@sinochem.com、luoyang03@sinochem.com |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