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承销商招标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10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公司债券产品(可以分期发行,总发行规模以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以主管部门审批为准),承销费率上限为1.6‰/年,本次采购预算价1040万元。
2、发行种类及价格:种类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3、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担保方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
6、发行时机:在本次债券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择机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具体根据申报时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根据申报时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9、服务期限:整个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存续期,包括申报、发行以及后续还本付息涵盖的时间期限。
二、相关标准: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中标人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发行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要求,为发行人设计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整体方案;
2、对发行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发、承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发行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制作、编制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监管机构,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5、资金使用监管、协调配合等工作。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服务质量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余额包销,承诺确保债券按时、按量、按质顺利发行,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3、与招标人、交易所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五、定标方式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六、验收标准:
/
七、其他要求: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负责本次发行工作,因政策或中标人自身原因(除招标人原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审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承销资格,有权取消本次债券发行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2、中标人对公司债产品的发行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公司债产品发行总体方案的建议书,并与招标人共同确定发行利率和最终发行方案,与招标人共同编制与公司债产品发行有关的申报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等的编写、草拟工作。
3、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发债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保证人员的稳定性,且一经确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从事该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团队配置应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联络人),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团队人员应包含具有丰富的类似债劵发行及销售经验的专业人员,确保可以协助公司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承销商如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更换服务团队人员,须在更换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服务团队人员更换致使债券申报发行工作无法按计划实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本次发行债券的法律咨询费和可研咨询费包含在承销费中。
5、其他未尽事项,招标人有权根据债券发行情况作出相关规定。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叁份(不分正副本)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供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公司债券产品(可以分期发行,总发行规模以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以主管部门审批为准),承销费率上限为1.6‰/年,本次采购预算价1040万元。
2、发行种类及价格:种类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3、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担保方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
6、发行时机:在本次债券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择机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具体根据申报时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根据申报时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9、服务期限:整个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存续期,包括申报、发行以及后续还本付息涵盖的时间期限。
二、相关标准: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中标人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发行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要求,为发行人设计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整体方案;
2、对发行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发、承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发行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制作、编制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监管机构,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5、资金使用监管、协调配合等工作。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服务质量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余额包销,承诺确保债券按时、按量、按质顺利发行,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3、与招标人、交易所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五、定标方式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六、验收标准:
/
七、其他要求: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负责本次发行工作,因政策或中标人自身原因(除招标人原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审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承销资格,有权取消本次债券发行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2、中标人对公司债产品的发行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公司债产品发行总体方案的建议书,并与招标人共同确定发行利率和最终发行方案,与招标人共同编制与公司债产品发行有关的申报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等的编写、草拟工作。
3、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发债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保证人员的稳定性,且一经确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从事该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团队配置应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联络人),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团队人员应包含具有丰富的类似债劵发行及销售经验的专业人员,确保可以协助公司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承销商如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更换服务团队人员,须在更换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服务团队人员更换致使债券申报发行工作无法按计划实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本次发行债券的法律咨询费和可研咨询费包含在承销费中。
5、其他未尽事项,招标人有权根据债券发行情况作出相关规定。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叁份(不分正副本)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供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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