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4-3328193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564-392682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02001004 23409d0b-4212-433e-afcf-442b3c0de945 2024-09-09 09:30:00.0

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AJA-20240829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东路红叶大厦1801A

中标(成交)金额:19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要求:本项目为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施工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孝俊、宣兴连、周金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建业大厦401室,联系电话:0564-39268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裕安区平桥路与齐云西路交叉口裕安区政府后楼

联系方式:0564-3328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建业大厦401

联系方式:黄工 0564-3926829

 

 

六安市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六安市锦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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