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24R项目废酸处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昊19071012934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鑫138351369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24R项目废酸处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4R项目废酸处理工程总承包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增废酸处理装置(包含硝酸浓缩系统3套,硫酸浓缩系统3套),以及工艺、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热机专业等安装工程。
2.3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备结构和功能设计、设备系统集成设计,24R项目废酸处理装置工艺设备以及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热机等专业所含内容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组态、调试、系统集成、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2)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D级(含)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其中②仅针对浓缩塔再沸器、硝酸加热器、一段浓缩器,其他选型产品、配置、部件等不做要求),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 ①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1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项目名称、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盖章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书等);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为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且已缴费); 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资格: ①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为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且已缴费),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必须同时符合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5)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为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且已缴费);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不要求。 (7)财务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为不同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②未被列入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投标人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联系人、发票接收联系人、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已缴费)。 (9)业绩要求:提供①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已承揽的至少1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或②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如有)的牵头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曾经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任意一方已承揽的至少1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项目名称、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资质。(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5)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04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类别: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 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金臻大酒店21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雷河镇
- 邮编:
- 联系人: 李昊
- 电话: 19071012934
-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1幢8层
- 邮编:
- 联系人: 李鑫、任向军
- 电话: 13835136929
- 传真: 0351-3589166
- 电子邮件: rxj123@163.com
- 单位名称: 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吴建
-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雷河镇
- 电话: 1810710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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