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护国街道办事处南屏商圈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2020年云南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云财综〔2020〕41号)、《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文件精神,为确保资金的高效合规使用,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拟购买护国街道南屏商圈中心服务项目,以确保街道工作顺利推进,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屏商圈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
三、主要内容
1、负责运营设立在五华区南屏街88号世纪广场一楼1-25产权区的“南屏商圈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包含并不局限于:工作人员、水电、办公耗材、物管等);
2、负责为护国辖区现有62幢商务楼宇及后续新建设商务楼宇免费开展常态化的企业注册登记、转入转出、变更、地址集群管理、楼宇企业服务咨询及招商推介工作;
3、服务护国辖区内各类企业,提供优惠于市场价的定制化专业服务(如法律咨询、税务咨询、代理记账等);
4、每年与护国街道共同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会不低于6场,开展招商引资推介会不低于1场;
5、每年协助完成3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3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提供可申报企业信息,备选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地要属于五华区;
6、对街道所属为企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街道打造的各类服务平台提供优质的涉企类服务;
7、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服务工作;
8、协助街道完成其他涉企类服务。
四、预算资金
项目经费:55万。
付款方式:以绩效评价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五、承接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b.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采用内控综合比选方式完成自采。
七、公告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截止日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于工作日规定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送至庆云街199号护国街道办事处506室。
联系人:李老师 0871-63137785
九、报名材料
运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局限)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驻人员情况;
4、企业纳税证明及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报价文件、服务方案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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