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平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型冷链物流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正泽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强海林199481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广平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型冷链物流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广平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型冷链物流项目总承包
  建设单位广平县乡村振兴局
  工程地点广平县云溪大道与广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2970.24㎡,主要建设冷链物流库房、大型冷库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8515.07㎡.项目建成后,冷库库容可达4.5万m³,储量可达1.5万吨,主要存储冷冻生鲜、反季果蔬等产品。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施工至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3年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2023年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投标资格将不予接受: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09: 00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4日 09: 00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型冷链物流项目 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广审批项初字[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平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对口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平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型冷链物流项目总承包
  2.2项目的建设地点:广平县云溪大道与广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2970.24㎡,主要建设冷链物流库房、大型冷库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8515.07㎡.项目建成后,冷库库容可达4.5万m³,储量可达1.5万吨,主要存储冷冻生鲜、反季果蔬等产品。
  2.4计划工期:6个月。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施工至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3年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2023年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投标资格将不予接受: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5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
  3.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08日上午09时00分时至2023年10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平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平县伯仁西街与广安西路交叉口北行100米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
  联 系 人: 韩正泽 联 系 人: 强海林
  电 话: 0310-2526096 电 话: 19948192237
  2023 年 10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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