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县湘乐镇莲池村等8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wf2023-037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海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文军0934-8540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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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湘乐镇莲池村等8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 改造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WF2023-037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联系人 | 王海鹏 | 联系电话 | 1509558195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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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7-26 15: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7-27 14:3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7-27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7-29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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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湘乐镇莲池村等8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 改造项目001 | GSWF2023-037 | 工程类 | 600000.0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宁县湘乐镇莲池村等8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WF2023-037
2.2项目名称:宁县湘乐镇莲池村等8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
2.3预算金额:600000.00元
2.4最高限价:/
2.5采购内容: 改造湘乐镇莲池村等8个行政村255户农户卫生厕所。
户厕改造模式:三格式厕所安装滚塑一体三格式化粪池、座便器、冲水厕具、110mm进粪管、110mm排气管、300mm延长管、200mm延长管、300mm井圈安全盖、200mm井圈安全盖等设备,含基坑、垫层、顶部罩面等土建工程。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履约完成。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的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必须在竞价时间内)
3.5投标人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15时00分至2023年7月29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7月29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湘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海鹏
电话:1383045242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中岭小区物业楼三楼
联系人:范文军
联系电话:0934-8540555
2023年7月26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5.74.125.183:9097)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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