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第一教学楼和球场的拆除、建筑垃圾外运,校园内35株樟树移栽,水电管路改造及接入等。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完成本项目的任何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1 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评审金额的100%。
2.2 验收要求
①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拆除工程标准规范进行。
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必须向采购人开具经采购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等额含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不承担因政府财政原因导致支付款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成交人不得因此停止相关服务工作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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