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1
公告正文

佛山南海全国首座氢能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1-09-30 13:18信息来源:

佛山南海全国首座氢能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南海全国首座氢能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6-440605-04-01-752392]批准建设。

根据中科润谷智慧能源科技(佛山)有限公司、广东中岩泰科建设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共建合同,本项目招标事项由中科润谷智慧能源科技(佛山)有限公司负责,广东中岩泰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出资方,项目合同签订事宜由双方与中标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用电总容量共8800kVA,全部为专变。其中住宅用电电房容量7200kVA,商业电房容量1600kVA。

2.2.1 住宅用电电房2个,#1配电房电房容量为4000(2*2000kVA),供电范围主要有1、2、3、5、6栋住房,9栋活动室以及地下室。#2配电房电房容量为3200(2*1600kVA),供电范围主要有4、7栋住房和充电桩。

2.2.2 商业电房1个,电房容量1600kVA(1*1600kVA),供电范围主要有1和2栋1、2层商业,3和4栋1~3层商业,8栋1、2层商业。

变配电包括配电房设备及其安装,配网自动化等。表前包括表前低压线路,以及相关线路的预埋和敷设。总投资约1950万元。

2.3 计划工期:65个日历天,合同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至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交工验收合格。交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3.1 关键节点工程工期:

(1)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3)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5天完成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4 招标控制价总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950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00000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佛山南海全国首座氢能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5.1 设计范围:业扩红线内土建、10kv高压进线、住宅用电变配电、低压表前及商业变配电的施工、调试、验收和移交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内容如下:

(1)业扩红线内土建部分:

红线范围内电缆管道、电缆井等,含开关房电缆沟土建。

(2)10kV高压进线部分:

住宅用电电房和商业电房高压电缆、电缆管道及电缆井等。

(3)住宅用电变配电部分:

a、含变电所及应急母线室室内电缆沟土建工程,含电缆沟盖板。

b、变电所内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应急母线室低压配电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4)公变低压表前部分:

各变电所低压开关出线至各电表箱电缆敷设、线槽桥架或管道安装,系统调试试验。

(5)商业变配电部分

a、含变电所室内电缆沟土建工程,含电缆沟盖板。

b、变电所内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的安装调试。

中标人还应完成如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设计费折率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在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计算文件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规费由招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③如设计或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专家评审的,所需的一切评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餐费、交通费等)由中标人承担。

2.5.2 施工范围:为本项目2.5.1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各专业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含二次深化图纸)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等。本项目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以固定设计总费用及固定建安工程费结算折率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造价控制、包预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包支付承包人材料自检、工程保险所需费用。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7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合格或以上等级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施工资质:

(1)施工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2)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已通过佛山供电局 2021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部【2021】2号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佛供电生部【2021】2号复印件(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供)

4.2.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符合上述第(1)点要求的一家施工单位与第(2)点要求的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招标文件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则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须满足)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

4.6.1 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具有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派出。)

4.7.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施工员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施工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

施工员:2名,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施工员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9 专职安全人员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1 企业业绩要求:

4.11.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1400万元(或以上)的10KV(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包括: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如上述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清晰反映要求的相关信息,可另再提供业主证明。

4.11.2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 10KV(或以上)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包括: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如有)、设计合同协议书,如上述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清晰反映要求的相关信息,可另再提供业主证明。

注:如联合体投标,上述设计、施工业绩应分别由相应资质且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相应内容的成员单位提供。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9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 10 21 830分,截止时间:2021年 10 21 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10 21 9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科润谷智慧能源科技(佛山)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二区1号联东优谷北苑3座101-9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1座第二层A215

邮 编:528216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李金红

电话:15801119728

传真: /

电 话:0757-83218430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zhuangf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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