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安县金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EPC项目监理
金额
47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安县金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EPC项目 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安县金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EPC项目 项目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东发改【2019】】13号、东发改 号、东发改【【2019】】14 号、东发
改【【2019】】15号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东安县自然资源局 东安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祥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金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EPC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
2.3 建设规模:(1)袁家岭片区矿渣管控4.8万立方(原地固化)、矿洞封堵、生态恢复面积约9500平方米(含外运土方进行覆图、平
整、植草)及对应挡土墙、排水沟工程等。(2)新记片区矿渣管控9.5万立方(包括原地固化和外运协同处置)、9个矿洞封堵、生态恢复面积
约21000平方(含外运土方进行覆土、平整、植草)及对应挡土墙、排水沟工程等。(3)新龙片区矿渣管控11.84万立方(包括原地固化和外
运协同处置)、7个矿洞封堵、生态恢复面积约13000平方(含外运土方进行覆土、平整、植草)及对应挡土墙、排水沟工程等。总投资
为4700万元(项目结算最终以县财政评审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监理酬金人民币:1004182.40元(最终金额以东安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金额为准)
2.5 监理范围:包括:东安县金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EPC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
段的全过程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
段、缺陷责任期)
2.7 监理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地质灾害监理证
书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地质灾害监理证书或水工环专
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工程(建设、交通、水利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3.5 监理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地质灾害监理证书或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工程(建设、交通、水利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培
训证书;
3.6拟任本次投标的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
员2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监理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
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个人账户和密码。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
证明);
3.7 湖南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湖南省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的,须书面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书面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相应的指定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
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注:投标单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流程操作获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y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
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y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
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0年 年 2 月 月 10 日下午 日下午 14 时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
话: 0746-4215043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239号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87746333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帝王广场世纪联华超市旁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69748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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