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大坎村委元眼根云安区公务用车停车场工程更正公告
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云浮市政府采购网(http://yunfu.gdgpo.com)、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fgyzb.com)上提交的市区大坎村委元眼根云安区公务用车停车场工程(项目编号:445323-202011-430002-0027)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第磋商须知“
36.1 |
1. 成交(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本项目成交(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柒仟壹佰陆拾元整。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单位名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5 0182 7138 0000 026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兴云西分理处 2.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 |
”更正为:
36.1 |
1.采购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 本项目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柒仟壹佰陆拾元整。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单位名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5 0182 7138 0000 026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兴云西分理处 |
。”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目录表 删除“序号2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删除“格式1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云浮市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明珠路政府大楼一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271799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27179966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特此公告。
发布人: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