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区大坎村委元眼根云安区公务用车停车场工程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5323-202011-430002-00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139271799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小姐0766-81083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07
公告正文

市区大坎村委元眼根云安区公务用车停车场工程更正公告

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1126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云浮市政府采购网(http://yunfu.gdgpo.com)、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fgyzb.com上提交的市区大坎村委元眼根云安区公务用车停车场工程(项目编号:445323-202011-430002-0027)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第磋商须知“

36.1

1. 成交(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本项目成交(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柒仟壹佰陆拾元整。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单位名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5 0182 7138 0000 026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兴云西分理处

2.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

”更正为:

36.1

1.采购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 本项目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柒仟壹佰陆拾元整。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单位名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5 0182 7138 0000 026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兴云西分理处

。”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目录表 删除“序号2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删除“格式1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12070930分(北京时间)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云浮市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明珠路政府大楼一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271799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27179966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特此公告。

发布人: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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