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00-20220913-1062
预算金额308.75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李正云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宗祯妮021-62322036
中标公司问向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7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913-1062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 2700000.00元 | 问向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2单元3层328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其中系统建设服务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登火,李正云,张曙,崔德炜,岳林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进计算,计算方法如下: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 址:茶陵北路21号
联系方式:021-64167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外经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1-62322036,1893063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祯妮、张晶
电 话:021-62322036,18930630511
附件信息: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pdf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pdf
1.0M
招标编号:SHXM-00-20220913-1062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TJS2022-339
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服务需求书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XTJS2022-339)
项目概况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
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20913-1062
项目名称: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0022-18713
预算金额(元):3087500元(国库资金:30875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30875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8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其中系统建设服务须在2022
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创新、
绿色发展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潜在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9-14至2022-09-21,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8日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外经大厦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需纸质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600元/本)注: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
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
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
开标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
联系方式:13301850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外经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1-62322036,1893063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祯妮、张晶
电话:021-62322036,18930630511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目录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 |
2. | 招标内容 | 见招标公告和服务需求书。 |
3. | 项目类别 | 货物□服务■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允许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允许/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由具备/资质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5. | 项目划分包件情况 |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本项目包含/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最多中标/个包件。包件具体情况如下:包件号及包件名称:/包件预算金额:/元 |
6.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3087500元。 |
7. | 最高投标限价 | 同预算。 |
8.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100%的合同款;中标人收到款项后,须按原账户返还10%的合同款作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次支付给中标人。 |
9. | 招标人 | 招标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联系人:李正云电话:13301850822 |
10.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名称: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外经大厦8楼联系人:宗祯妮、张晶电话:021-62322036、18930630511电子邮件:zongzn@sh-xtjs.com |
11.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报价范围 | (1)投标总价包含达到合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2)★供应商应针对本招标文件里所有的服务及相关货物进行报价,不能只对部分服务及货物进行报价。若投标报价有缺项漏项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 目录名称 | 内容 |
■若有缺项漏项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允许缺漏项最高项数:*项,超过该项数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若投标文件中的缺漏项数量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评审时不调整评标价。如若中标,应按招标要求对全部服务及相关货物进行履约。 | ||
13. | 投标报价 | (1)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含税价)(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总价□单价□其他(比如折扣率)固定不变的,各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人工等价格波动等风险,一旦中标,在投标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价格。 |
1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人案 | ■不允许。★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允许 |
15. | 合同转让与分包 | (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是否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分包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无/资质,应将/部分的工作分包给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分包内容的金额或比例:约占合同总价的/%。 |
16.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7. | 投标文件有效性 | 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8. | 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及编制要求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作备查使用。若投标多个包件,可编制在同一本投标文件中,但投标响应内容应按包件独立编制。共性内容可不重复,但应在各包件都适用的内容前标明“以下内容适用于包件*、包件*”。 |
19. | 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要求 | 年份要求:前三年。时间范围: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
20. |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 年份要求:近三年。时间范围: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
2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2000元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时00分前,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 目录名称 | 内容 |
本账户转出,并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逾期不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取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资格。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账户: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账号:31001504100056012680备注:XTJS2022-0339保证金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登记,且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系统上确认。 | ||
22.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踏勘,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统一踏勘。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息,如现有设备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用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投标时一并考虑。投标人一经中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延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费用,并对踏勘现场后做出的判断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注: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23. | 疑问提问截止时间 |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但须在2022年9月22日16时00分之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原件可快递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ongzn@sh-xtjs.com)。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为保证招标的合法性、公平性,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中的技术、服务等相关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可在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相关技术、服务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 |
24.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答疑会,答疑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将另行通知。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澄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 目录名称 | 内容 |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25. | 投标文件纸质版编制装订及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分开编制合并装订。若投标多个标段,□应独立编制并装订。■可编制在同一本投标文件中,但投标响应内容应按标段独立编制。共性内容可不重复,但应在各标段都适用的内容前标明“以下内容适用于标段*、标段*”。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应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纸质版投标文件须胶装,不可活页装订,并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封袋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及投标人全称、地址。 |
26. | 签字盖章要求 |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写明必须签字和盖章的附件,须按照格式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 |
27.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http://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外经大厦8楼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 |
28. | 拒收投标文件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投标文件: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29. | 开标时须携带的材料 |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注: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
3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外经大厦8楼会议室)注: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 目录名称 | 内容 |
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 ||
31. | 开标一览表 | (1)开标时仅对本项目《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进行唱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务必填写正确的大写金额,以补救因报价金额“单位”差错造成的错误。(4)电子投标工具中填写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请务必核实无误后再提交。 |
32. | 格式 | 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
33. | 资格审查 |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以证明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a)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b)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3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a)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
上海市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 目录名称 | 内容 |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规定。b)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2)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将于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具体分工,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如有) | ||
34.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与投标人CA证书上的被授权人不一致的;(3)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盖章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保证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 |
各行业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53—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54—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 | 注: |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 | |
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 |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 |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 |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 |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 |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2)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公告将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0、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55—
(二)技术标文件
1.整体服务方案(格式内容自拟);
2.项目重点、难点理解把握情况(格式内容自拟);
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含项目进度计划、系统测试、质量保证措施、系统的验收标准及验
收计划等(格式内容自拟);
4.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等(格式内容自拟)
—56—
5.本项目技术人员配置表,包括项目负责人、主要实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家等;
附件14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务/职称 | 履历和业绩 | 所附业绩证明材料页码 | 所获荣誉/证书 | 本项目承担任务和角色 | 备注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负责人 |
1. |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
1)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的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7—
6.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1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 |
注:1、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必须明确如实填写并说明原因。
2、投标人需在技术偏离表中对“第三章服务需求书3、系统硬件的主要性能指标”中
所有列出的性能指标作逐条响应,投标人若无法满足或未在技术偏离表中逐条响应的,作扣
分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8—
7.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格式内容自拟);
8.配合、协助其他单位的方案及详细说明(格式内容自拟);
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内容自拟)。
注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分开编制,纸质版以非活页方式胶装
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
—59—
第六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和原则
1.本评标办法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并报经招
标人认可,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中遵照执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
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
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详见前附
表。
3.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与技术部
分得分之和为总得分(最小打分单位为1分,汇总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违反本评标办
法的打分无效)。
4.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文件根据本评分细则各自打分,汇总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后,按总分高低排序。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6.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
7.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8.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
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
新招标。
二、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
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
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
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
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
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按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该项
内容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进行评审,如该单位中标,则仍以原报价为中标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
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托外部证
据。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
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0—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的内容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
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
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予以否决。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下附表。
资格性审查内容详见前附表。
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下附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分析因素 |
1. | 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2. |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与投标人CA证书上的被授权人一致 |
3. |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盖章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保证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 |
4. | 未见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5.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形式、时间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有) |
7. | 投标人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8. | 未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2)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 |
9. | 未见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条款,如有) |
1.以上符合性审查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2.打“√”的为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三、详细评审及打分
设置分值
评分项目
(分)
(一)商务部分得分满分10分
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有效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投标价(含税价)(B),B=各有
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A)+修正金额。
投标报
3.确定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投标0-10
价得分
价(含税价)(B)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含税价)/经评审的投
标价(B)(含税价)×价格权值(10%)×100
数值精度为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法)
—61—
评分项目 | 评分项目 | 设置分值(分) |
序号 | (二)技术部分得分 | 满分90分 |
1 | 整体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情况、与本项目的结合程度及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详细、质量高、满足招标需求且提供相关服务承诺的,得25-30分;服务方案基本符合招标要求,相关服务承诺情况一般的,得16-24分;服务方案粗糙或未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方案及承诺的,得0-15分。 | 30 |
2 | 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包含系统建成后的测试测评、验收、配套电话支持、人员培训等进行综合打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满足招标需求、培训计划可行且完善的,得13-15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培训计划较好的,得8-12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全、培训计划较差的,得0-7分。 | 15 |
3 | 人员配置1、至少配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信息技术专家和基础教育专家各1人,且提供职称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得5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置的团队成员数量及具备相关经验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团队成员数量配置充足、满足招标需求,且相关技术人员经验丰富的,得13-15分;团队成员数量配置及相关经验一般的,得8-12分;团队成员数量配置不足或无相关经验的,得0-7分。 | 20 |
4 | 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实施同类型项目的业绩,要求至少为地级市、直辖市区县级及以上,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主要内容字体和印章清晰,否则不予认定。每提供1个得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15 |
5 | 企业综合能力1、投标人获得教育或心理健康行业协会或专业组织机构认证,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授牌等)的,得5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综合能力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企业综合能力强、信誉好的,得4-5分;企业综合能力一般、信誉较好的,得2-3分;企业综合能力较差、信誉一般的,得0-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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