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肥西城泊标识标牌及泊位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xcb-2024-005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FXCB-2024-005
2.项目名称:肥西城泊标识标牌及泊位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3.项目范围:肥西城泊公司所辖停车场及路段标识标牌、泊位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清单详见附件6;
4.项目业主: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肥西城泊公司所辖停车场及路段标识标牌、泊位牌设计、制作及安装;
6.项目类别:□工程 ☑货物 □服务
7.项目概算/最高投标限价:9.8万元   (6个月总计费用,含税价)
二、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需提供无不良征信承诺书,见附件2)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投标人具有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三、项目报价
1.报价方式:固定单价,以清单中单位为平方的产品单价相加进行比价;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所报单价为包干价,包含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及税率等费用,一旦中标,不予以调整。
3.最高投标限价:9.8万元 (6个月总计费用,含税价)
四、投标材料提交
投标函需经投标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
1.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6)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无不良征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采购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完全理解招标人的需求,并保证全部响应。
2.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交的产品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3.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该项目拟派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4.供货期:招标人每次订单所需货物、数量及交货日期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须在3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货物运送、安装及调试。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本次采购按照有效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成交单位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的报价应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七、本项目询价说明
1.投标人可以不对招标人的采购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向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3.电话咨询或文件提交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00,下午14:30-17:30。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于2024年3月25日11:00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密封后送到肥西城泊综合管理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采购文件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4.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十、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4500元(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2.担保形式:银行转账  
3.收受人为:招标人
4.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证金汇出账户名称应与中标单位名称应完全一致。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转帐时请备注“肥西城泊标识标牌及泊位牌制作安装项目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到期后【30】日内无息退还,由中标人发起申请,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与履约保证金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补充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星和园四期商铺4栋四层403室
联系人:石工
电话:0551-62578823
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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