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午阳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452-6183938
中标公司铁锋区博城租车行5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30201]zwygzb[CS]20220001

二、项目名称:救助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救助车辆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铁锋区博城租车行 铁锋区庆云综合楼1号 55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救助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为受助人员提供用车服务 (1)受助人员接送站(机)用车; (2)紧急护送返乡用车; (3)受助人员安置福利院、社区(住所地)及试投用车; (4)受助人员定点医院诊治接送用车; (5)街面巡回救助及求助人员接回用车; (6)受助人员火车(客车)站换票用车; (7)定点医院、托养安置机构巡查回访用车; (8)受助人员DNA采集用车; (9) 大型救助、宣传活动、临时大批量接送受助人员用车; (10)其它业务用车 具体响应:1,提供3辆7人座车辆,必须提供有良好驾驶技术司机,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并持有C1等级中国驾驶执照。能提供24小时服务,特别是夜间应急服务。车辆须在工作8小时内在救助管理站内等候指令,承租人提供车库;8小时之外当承租人需要用车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0分钟。2,供应方提供具有良好素质、职业道德及准驾资格的驾驶员,严格服从采购方单位的调度和管理,驻站车辆按采购方指定车库停放。供应方及其提供的驾驶员需严格遵守采购方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并做好车内卫生保洁及驾驶员自身安全防护等服务承诺。3,公司手续证件齐全,并可以开具正规发票。4,在服务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安排车辆并保证能够及时与其进行业务沟通。5,司机具备较强的驾车技术、保障8个小时以上驾驶能力。6,每次保障安全到达指定地点,车辆若发生意外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车辆或司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方自行承担。7,供应方负责油费,车辆停泊,过桥费用,司机工资食宿等费用。8,供应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应协助承租方及时处理,调配其它车辆及更换驾驶人员。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供应方承担。9,供应方提供的车辆合法有效、证照齐全、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并 按时进行机动车年度检审、环保检审,性能能够满足采购方工作需要,安全性、 可靠性高。10,车辆车况良好、车辆的灯光、雨刮、转向、制动、轮胎等齐全有效,符合机动车运行标准,车辆的随车应急工具齐备。11,车辆不存在违法纪录、不存在交通事故及未了结纠纷。12,确保车辆证件齐全有效,车辆移交和合同要求一致,不以次充好 。13,如供应方不能提供承租方车辆时,提供供应方公司之外的车辆必符合以上要求并附有相应合同。14,供应方在报价中包括以上全部费用。15,中标单位,在实际业务发生中出现重大失误(车辆事故),承租方可单方终止合同。16,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价格。17,本项目续约条件和要求为供应方如为本次项目购置新车,并达到招标人技术要求标准,服务期限届满时可以优先考虑下一年与其合作。18,车辆必须加贴“救助专用”标识。 签订合同后一年(如服务质量优良,招标人采用1+1+1形式) 达到招标人技术要求标准 55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晓秋韩艳玲(采购人代表)任洪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货物类)、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救助车辆租赁服务):0.828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齐齐哈尔市救助服务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34号

联系方式:187143106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正午阳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中汇城五金建材城B19栋102号

联系方式:0452-6183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正午阳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52-6183938

黑龙江正午阳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3月01日


相关附件:
救助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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