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科学家谷DY01子单元湖岸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光明科学家谷DY01子单元湖岸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
项目联系人:蔚工,电话:0755-88212310
项目名称 | 光明科学家谷DY01子单元湖岸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 ||||||||||||||||||
采购部门 | 水资源和供水保障科 | ||||||||||||||||||
预算金额(元) | 49800 | 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金额(元) | 49800 | ||||||||||||||||
项目背景 |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深府〔2020〕14号)《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关于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光明绿色低碳科学水城”的要求,服务好大科学装置集群和科学家谷高标准建设,按照《光明科学家谷设计汇报会议纪要》(156)《光明科学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推进组2023年第六次会议暨深圳医学科学院(筹)项目建设2023年第五次工作例会纪要》(152)会议精神,“科学公馆周边DY01子单元内公共空间景观由区科发集团统一进行方案设计;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能分工分别立项组织实施,与科学公馆一体化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委托代建”。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我科室拟于近期开展光明科学家谷DY01子单元湖岸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 | ■询价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 | □询价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 ||||||||||||||||||
□特殊项目 | □直接委托 | ||||||||||||||||||
预算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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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概况 大科学装置集群片区将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学核心区,其内的科学家谷将打造成为“可研可闲、宜聚宜游”的科学家园和山水绿谷,伴随着各大项目紧锣密鼓地开工建设,亟需将区域内的湖岸景观工程同步予以提升,为科学家谷提供安全、舒适、生态的高质量环境配套。 本工程秉承“人水和谐、水城共融”的理念,将莲塘水库与楼村水塘进行联通,修复现状水系山系,构建生态韧性的园区底盘,为后续造地营城建设奠定基础,最终实现高质量“两山”转化。 本工程从科学家的需求出发,以人文造园导向空间营造,为科学家提供舒适的工作生活场所,打造隐于山、融于水的岭南园区风貌,为科学家谷提供精品景观配套工程。 本工程尊重场地条件,以生态保护为优先,充分尊重并强化大科学装置集群浅丘低谷、群山抱水的自然景观特征,保护片区内优越的自然基底,建立生态廊道及清凉风道,共同维系区域生态系统,提升生态质量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二、工作内容 光明科学家谷DY01子单元湖岸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协助我局取得立项批复文件。 三、工作成果 包括项目建议书(达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及相关附图,具体编制内容包括项目提出的背景、建设必要性、用地范围、建设内容与规模、方案设计、空间详细论证、建设管理模式、运营管理模式、总投资等。 | ||||||||||||||||||
商务需求 | 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变动单价合同,当总投资额变动时,结算款也会变动,最终结算价以立项批复为准,但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49800元。合同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需求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合同暂定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时间节点为: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日内完项目建议书初稿;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最终项目建议书成果,通过验收,并协助取得立项批复。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款分两笔进行支付,合同费用拆分为90%的编制服务费,10%的绩效金。具体如下: 第一笔: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至编制费的的50%; 第二笔:项目成果协助取得项目立项,支付至编制费的100%; 绩效金在第二次编制服务费支付时一并支付,支付数额根据履约评价结果定,优秀(得分为80~100)则支付绩效金的100%,一般(得分为60~79)则支付绩效金的60%,不合格(得分≤60)则支付绩效金的0%。 支付费用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 因财政支付等政府内部审批程序原因,造成采购人延迟付款时,不视为采购人构成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四、验收要求 项目成果通过发改审核并修改到位,协助我局取得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五、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成果归档后进入售后服务期,中标供应商应组建售后服务团队,提供不少于1年的售后服务期。 |
公告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
项目联系人:蔚工,电话:0755-882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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