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基地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海基地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项〔2023〕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林德气体(香港)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即:宁波镇海炼化林德气体有限公司),现经项目业主委托,由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组织采购,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镇海基地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北侧。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360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镇海基地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EPC总承包,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相关的详细工程设计(含详细工程设计、非标设计、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SIL/LOPA验证评估、负责施工图地方报审(包含消防等专业工程)等、物资采购、施工、单机试车直至交工,静密封法兰可靠性管控,化学清洗,催化剂及化学品装填,防爆检测、数字化交付,防雷预评价(专项评估)及防雷设施检测,提供消防检测相关资料及配合工作,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若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除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外),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若需),设备监造(若需),物资质量验收检验,设备采购技术服务(负责设备采购招标所需相关文件、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等),工程中间交接后的技术服务,项目文件归档,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间保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保修期保修,用户培训,对EPC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空分装置、总图、变电所、现场控制室、全厂地下管网及消防、厂外工程、110kV电力接入、6kV电力接入等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总图运输、静置设备(含进口)、机械设备、工艺管道(含冷箱内管道)、电气、电信、自控仪表、给排水、采暖通风、分析化验等各专业工程,需专业分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项目实施所需的特定条件处理、安全监护;工作界面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及附件1相关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压力容器A1);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具有以下业绩:①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业绩;②新建石油化工装置或辅助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且装置已投产)。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要求持有以下三类证书之一者: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具有新建石油化工装置或辅助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个人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具有新建石油化工装置或辅助设施工程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设计人员的个人执业业绩;
(3)现场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机电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具有新建石油化工装置或辅助设施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个人执业业绩;若符合相关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其他主要管理岗位。
(4)施工负责人,要求持有机电等相关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单位在册员工),具有新建石油化工装置或辅助设施项目经理(或现场设计代表/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施工现场主要专业负责人)个人执业业绩;
(5)质量负责人,要求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或持有省部级主管单位颁发的质量员(质检员)证书;
(6)安全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
(7)采购负责人,要求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6月6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 16: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平雅敏、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电子邮箱:pingym.zhl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北苑路86号嘉铭园综合楼;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蕾;
电话:010-89651069;
电子邮箱:zhangl750@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工程招投标异议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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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574-86446402 |
电子邮箱 |
yysl.zhlh@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