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全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CLC(ZB)-2022-0705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全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3.1标段一至标段十六招标内容为:全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包括具备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及其他专业评估资质的各类评估公司,采购对象适用于为我行各级机构消费、三农、小企业、公司信贷业务及不良资产清收等经营活动提供资产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标段一至标段十六采购对象不适用于邮储银行各级机构租赁、购置房产等的评估用途,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标段十七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服务入围采购,应按照国家规范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部制度要求,依据标的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市场调研,采取合理的估价方式,对标的出具有参考性的、公允的正式书面咨询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分十七个标段,标段一至标段十七可兼投兼中。具体标段划分及入围企业数量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入围企业数量 |
一 |
全省服务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6家 |
二 |
济南、莱芜服务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7家 |
三 |
淄博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四 |
枣庄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五 |
东营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六 |
烟台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9家 |
七 |
潍坊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7家 |
八 |
济宁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7家 |
九 |
泰安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6家 |
十 |
威海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十一 |
日照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十二 |
滨州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十三 |
临沂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7家 |
十四 |
德州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十五 |
聊城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十六 |
菏泽市分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5家 |
十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服务入围采购 |
根据投标有效企业数量,入围不超6家 |
3.2服务时间:服务期不超过两年。具体服务内容及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
3.3交付内容:标段一至标段十六:根据业务条线相关人员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交付评估报告。标段十七:山东省分行辖内房地产价值、房屋租金评估及咨询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4.1.6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2.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2.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2.9本项目否决事项。与本行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投标:
(1)本行股东;
(2)与本行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
(3)与本行内部人员及其近亲属有关联关系的;
(4)可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
(5)与本行贷款业务存在担保等关联关系的。
4.3投标人业绩或资质等特殊要求(标段一至标段十六):
4.3.1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至少具备1个与商业银行评估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4.3.2投标人投标全省标段的应至少在全省16个地市(不含青岛)中至少3个地市有工商注册的分公司,固定经营场所,且各市地估价师不少于3人。
4.3.3投标人2020年-2022年度未列入招标人评估机构退出名单。
4.3.4投标人应具备在标段范围内相关评估执业资质。
4.3.5投标人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工商注册设立,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4.3.6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不存在重大侵害商业银行、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权益的行为,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4.3.7投标人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3.8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4.3.9投标人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我行损失的赔偿能力;
4.3.10投标人具有较强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在当地行业协会综合排名居于前列(如有)。
4.3.11提供房地产价值评估的机构,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1.1以房地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
4.3.11.2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合伙企业形式的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4.3.11.3具备在当地范围内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执业资质。
4.3.12提供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机构,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2.1以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土地估价师;
4.3.12.2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4.3.12.3具备在当地范围内土地评估执业资质。
4.3.13提供二手车价值鉴定评估服务的机构,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3.1以二手车鉴定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4.3.13.2注册资本在10万元(含)以上,且不低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如有);
4.3.13.3具备在当地范围内二手车评估执业资质,属于外商投资设立的,还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
4.3.14提供矿业权价值评估服务的机构,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4.1以矿业权价值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矿业权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合伙制企业有3名(含)以上矿业权评估师,公司制企业有4名(含)以上矿业权评估师;
4.3.14.2具备采矿、选矿、地质、经济、法律等五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本科(含)以上学历;
4.3.14.3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执业资质。
4.3.15提供其他资产价值评估的机构,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5.1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合伙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4.3.15.2以资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资产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资产评估师;
4.3.15.3具备在当地范围内资产评估执业资质及其他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4.3.15.4提供国有、非国有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业务的机构,还应有2名(含)以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提供贷款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非国有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业务的,还可准入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含)以上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4.3.15.5提供抵债股权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的机构,除应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外,还应具备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的,还应具备证券业评估资格。
4.3.15.6提供不良债权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近1年内至少1次(以服务合同计,下同)或近3年内至少2次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等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提供过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等。
4.4投标人业绩或资质等特殊要求(标段十七):
4.4.1投标人须公司注册地在山东,或在山东设有分支机构。
4.4.2投标人需正常经营,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在二级或以上,注册登记营业范围内需包含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及相关咨询服务(或相同类服务)。
4.4.3投标人指派负责相关服务的经办人员需具备有效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
4.4.4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至少具备1个与商业银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2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邮件至sdbiding@163.com,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合同案例;
(4)企业良好信誉证明材料;
(5)提供至少3个地市有工商注册的分公司,固定经营场所,且各市地估价师不少于3人证明材料(标段一提供);
(6)提供公司注册地在山东,或在山东设有分支机构证明材料(标段十七提供);
(7)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材料(标段十七提供);
(8)指派负责相关服务的经办人员需具备有效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
(9)具备在标段范围内相关评估执业资质。
(10)税务信息表(加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标段号及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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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属评估类别及相应评估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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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5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6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7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8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9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1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需填写、打印、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同报名材料一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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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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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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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全行评估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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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CLC(ZB)-202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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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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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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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对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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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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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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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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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款发票邮寄 |
1.原则上文件款发票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领取。 2.请在此栏写明文件款发票邮寄的地址以及联系人信息,若因代理机构原因或购买单位原因无法现场发放或领取时,代理机构将按此地址邮寄发票。 3.购买单位购买文件时未按要求的格式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的材料(如税务信息表的word或excel版,详见公告或邀请书),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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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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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购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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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08月23日12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08:30分至2022年09月07日0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第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901室;
项目联系人:李媛昕
电话:0531-83191855;17854155805
电子邮箱:sdbiding@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泺源支行
账号:8531 1101 0122 8031 46
(电汇时请备注“招标九部”字样)
2022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