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阜康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试剂、枪头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33.5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jcj-zb-2022-023
预算金额933.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梦真1310902221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阜康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试剂、枪头等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阜康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18: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20层2002号(46区3丘37栋)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11:00
开标地点 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
预算金额 ¥933.5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梦真
项目联系电话 13109022216
采购单位 阜康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阜康市天池街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4-3222215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昌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09022216

项目概况

阜康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试剂、枪头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20层2002号(46区3丘37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JCJ-ZB-2022-023

项目名称:阜康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试剂、枪头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335570

最高限价(元):933557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阜康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试剂、枪头等项目
数量:22976
预算金额(元):933557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核酸提取试剂、核酸扩增试剂、1000微升枪头(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PDF版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20层2002号(46区3丘37栋)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20层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兑换取缴纳凭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地 址:阜康市天池街110号

联系方式:0994-3222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茂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

联系方式:1310902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梦真

电 话:13109022216






附件信息:

    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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