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FNCG[2023]-021-01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维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ncg[2023]-021-01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昊天178952751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昱0515-873846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维护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维护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CG[2023]-021-01
项目名称: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维护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35万元
最高限价: 35万元
采购需求:为保障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应用系统在可靠、高效、稳定的环境中运行,支撑平台网络运行及维护、登记权调数据日常维护、备份管理、登记平台以及各部门联办系统接口的运行和维护,提高业务办公效率和质量,现开展阜宁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测评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1.0.4.0版本,请下载更新, 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澄清,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
(4)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阜宁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正在试运行阶段,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使用疑问的,应当自行主动及时与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软件技术公司联系予以解决,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 1 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办理,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582501953,326227125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澄清,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 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联 系 人: 王昊天
联系电话: 1506164038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8号楼403室
项目联系人: 邓昱
电 话:0515-87384699
3.项目监管机构信息
名 称: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地 址: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
1.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2.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江苏银行“政采贷”业务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
附件2
阜宁县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
告知函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我县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是江苏银行,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维护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CG[2023]-021-01
项目名称: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维护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35万元
最高限价: 35万元
采购需求:为保障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应用系统在可靠、高效、稳定的环境中运行,支撑平台网络运行及维护、登记权调数据日常维护、备份管理、登记平台以及各部门联办系统接口的运行和维护,提高业务办公效率和质量,现开展阜宁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测评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1.0.4.0版本,请下载更新, 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澄清,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
(4)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阜宁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正在试运行阶段,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使用疑问的,应当自行主动及时与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软件技术公司联系予以解决,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 1 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办理,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582501953,326227125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澄清,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 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联 系 人: 王昊天
联系电话: 1506164038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8号楼403室
项目联系人: 邓昱
电 话:0515-87384699
3.项目监管机构信息
名 称: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地 址: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
1.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2.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江苏银行“政采贷”业务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
附件2
阜宁县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
告知函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我县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是江苏银行,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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