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儿外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6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2024-03-00171-8-1
预算金额2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晨西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楠0431-81868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儿外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03-00171-8-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儿外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62万元;(其中:八标段145万元;九标段117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八标段:高频电刀2台,儿童骨科手术牵引床1台,脊柱手术床1台,消化道动力检测仪1台,直肠测压仪(治疗一体)1台;九标段:消毒柜1台,电动气泵止血带1台,电生理监测1台,烧伤治疗仪1台,医用物理升降温仪2台;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本次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应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投标人在接到解密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

(2) CA 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401号

联系人:孙晨西

电话:0431-89332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楼2303室

联系人姓名:孙楠

电话:0431-8186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楠

电话:0431-81868016

邮箱:cczszb@vip.163.com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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