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塔乡南洋村畲族文旅民宿体验项目
金额
327.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32306260101
预算金额327.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兰先生15080490583
招标代理机构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591-26808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3501232306260101
 致:福建卓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齐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易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承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塔乡南洋村畲族文旅民宿体验项目 已由 罗委振兴办 以 〔2023〕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白塔乡南洋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下拨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罗源县白塔乡南洋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罗源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白塔乡南洋村畲族文旅民宿体验项目,工程控制价3276511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经罗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7651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①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否则评标委员将否决其投标;(2)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则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不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3)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4)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6)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7 月 05 日至 2023 年 07月 09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到 17 时30分)到 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水岸菁华11栋201室)采用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07月1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3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需持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lyx.fuzhou.gov.cn)及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源县白塔乡南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 罗源县  ,邮编: 3506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080490583 ,传真:  /   
联系人:  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凤坂村杭下104-2号 ,邮编: 3506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6808555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3楼  
联系电话: 0591-2680807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011011010010000019956
开户行: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35012323062601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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