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废车辆资产处置项目(二次招标)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废车辆资产处置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废车辆资产处置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HJZB【2023】第1201-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7-22559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中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先生 0597-2968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0597-2255981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橄榄岭巷7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岩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废车辆资产处置项目(二次招标)。

2.最低限价:人民币12585元(含税),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供应商报价最高者即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3.成交原则:本项目选取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根据有效供应商报价排名情况,按投标总报价从高到低排序,报价最高的即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高报价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竞价无效。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资格及服务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4.竞价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竞价供应商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竞价供应商的采购响应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5.符合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详见最低限价一览表。

1、价款支付:成交人于车辆过磅后15个工作日之内,将车辆报废金额汇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汇入后采购单位提供收据给成交人。

2、车辆交接及相关事宜:

(1)采购单位根据车辆停放地点及报废时限要求,将车辆移交给成交人,成交人应在采购单位车辆移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好汽车的报废手续,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过磅凭证》和车管所《注销证明》交由采购单位存档,并与采购单位进行结算。

(2)成交人负责拖运报废汽车等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拖运期间的安全责任。

3、成交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严格按照国务院307号文《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回收、拆解。

三)、报价要求

1、最低限价:人民币12585元,供应商报价时投报回收报废的总价,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供应商报价最高者即为成交人,成交金额即为成交人报价。

2、报价为包干价。

四)、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不违背本公告采购实质性要求。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形式:固定价包干。

2.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3.支付方式:

成交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过磅凭证》和车管所《注销证明》交由采购单位存档,并与采购单位进行结算,采购单位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六)、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愿意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除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外的上班时间),每天8:3012:00时,15:3017:30时至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橄榄岭巷7号)购买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每份售价为 2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0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龙岩市新罗区橄榄岭巷7号。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如在开标现场验证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无法当场出示收款收据原件及身份证明者(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出示闽政通上的身份证电子证照),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竞价。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包干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帐户)。

5.成交公告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58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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