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准能集团2024年日常零星维修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4.0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准能集团2024年日常零星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准能集团2024年日常零星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5019003、00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019003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019002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019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立科、王晓敏 电话:0471-3261839
邮箱:20002979@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准能集团2024年日常零星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5019003、00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019003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陕西蓝景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准格尔旗久晟工贸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64.049664 | 66.718400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为止,二者先到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项目名称:日常设施类零星维修承包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4月21日;发包人:天地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日常设施类零星维修承包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24日;发包人:天地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日常设施类零星维修承包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18日;发包人:天地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日常设施类零星维修承包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12日;发包人:天地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日常设施类零星维修承包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8月15日;发包人:天地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大昌建设集团哈尔乌素项目部零星维修项目;签订时间:2022年5月12日;发包人:大昌建设集团哈尔乌素项目部。 2、项目名称:内蒙古八方精细材料有限公司零星维修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3月11日;发包人:内蒙古八方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019002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兴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锐捷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96.001568 | 176.945860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为止,二者先到为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项目名称:固阳县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期)九标段;签订时间:2021年4月21日;发包人: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焦化公司西来峰甲醇厂2021年土建维修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7月10日;发包人: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5月1日;发包人: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名称:平庄煤业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自卸车车库维修项目;签订时间:2022年9月22日;发包人: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名称: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办公、宿舍区域更换损坏设施及维修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11月8日;发包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 6、项目名称:原呼和法院综合楼大修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12月5日;发包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 7、项目名称:平庄煤业市政设施移交维修项目;签订时间:2022年11月21日;发包人:内蒙古平庄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8、项目名称:平沟煤矿职工餐厅维修改造、矿区外围边坡治理及西山高位水池维修建设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8月22日;发包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 | 1、项目名称: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设施维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2月28日;发包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设施维修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4月15日;发包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设施维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19日;发包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兴生源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维修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0年2月19日;发包人:鄂尔多斯市兴生源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兴生源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维修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1月30日;发包人:鄂尔多斯市兴生源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019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内蒙古平吉工贸有限公司 | 内蒙古宇丰商贸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92.834600 | 223.366745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为止,二者先到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为止,二者先到为准。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项目名称:行政管理中心2021年日常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1月12日;发包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准能公司办公楼外围墙维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9日;发包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行政管理中心2023年厨房设备、空调、洗衣设备维修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17日;发包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名称:明月酒店现场改造服务;签订时间:2020年7月6日;发包人:呼和浩特市久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17日;发包人:托克托县五申镇河长制办公室。 6、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迎泽街道办事处维修服务;签订时间:2021年4月10日;发包人:准格尔旗迎泽街道办事处。 | 1、项目名称:行政管理中心设施设备修理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0日;发包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神木市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零星维修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5月1日;发包人:神木市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神木市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零星维修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9月1日;发包人:神木市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维修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9月18日;发包人:神木市亿通煤化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维修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10日;发包人:神木市亿通煤化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房屋修理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5月26日;发包人:神木市升富矿业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立科、王晓敏 电话:0471-3261839
邮箱:20002979@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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