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58.8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335202200003
预算金额275.33万元
招标公司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招标联系人曲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老师0836-5624179
中标公司四川哲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8.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352022000035
二、项目名称: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哲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安市枣山镇蚕房湾街116号 | 2,588,187.54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哲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其他建设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新建 1 栋单层仓库,建筑面积 401.28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 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及设备购置。 | 90日历天 | 唐涛 | 川2512014201714545 | 2,588,187.54 |
田静(采购人代表)、杨盛华、张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地址:巴塘县安康大道260号
联系方式:0836-5621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巴塘县金弦子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36-5624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36-5624179
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7月27日
相关附件:
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定稿.docx 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定稿.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磋性争竞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33352022000035
采购代理机构: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中国·四川件文商
一、基本情况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共同编制
1、项目名称: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三、项目简介2.采购方式: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拟对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1.采购预算:2753391.81元(其中暂列金额183285.39元)二、资金情况1.项目编号:N5133352022000035.采购项目名称: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本次采购通过以下方式邀请10家供应商发出磋商文件:五、邀请供应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加,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四、定向采购情况3、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新建1栋单层仓库,建筑面积401.2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及设备购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将实行资格预审,本项目抽取10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达到3家(包含本数)但不超过10家(包含本数)的,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未获取采购文件--选择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途径: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入口--电子化交易--投标(响应)管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11日到2022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二、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A座16楼1601号。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6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A座16楼1601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本项目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受理,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联系电话:0836-5621251联系人:曲老师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金弦子大道260号采购人: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十四、联系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0836-5624179联系人:杨老师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金弦子大道347号代理机构: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定向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名称: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预算金额为:2753391.81 元(其中 暂列金额 183285.39 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为:2753391.81 元(其中 暂列金额 183285.39 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本国工程(实质性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
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若涉及)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6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7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8 | CCC强制认证(若涉及) | 若所投产品涉及3C认证产品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3C认证证书(磋商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当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磋商。 |
9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预审情况(若涉及)、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0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额: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同供应商交纳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项目完成,履约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11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6-5624179 |
12 | 磋商过程、结果咨询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6-5624179 |
13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6-5624179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携代理机构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
14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6-5624179 |
1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由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6-5624179。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7个工作日内。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不接受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3.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磋商小组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申请人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申请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巴塘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836-562130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7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18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19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
20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21 |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
3.3在资格预审结束(若涉及)至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资格条件若有变更,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经营管理能力和信誉,且需经评审小组进行核验、备案。经核验,变化后的条件使其不在实质上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若涉及)的审查标准的,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备注:其他不需要补充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对资格部分进行响应)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8.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资格预审文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9.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若涉及)三、磋商文件注:需提供承诺函原件。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核日期;(五)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四)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申请人须知;(一)资格预审邀请;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七)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3.1供应商应按照邀请函、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资格性响应文件、施工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施工响应文件两部分,根据邀请函、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
16.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项目包干价项目单价□采购人固定价16.3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6.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6.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纸质或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电子版为准。16.报价(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项目单价。适用于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的工程项目。说明:采购人选择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的,应当科学测算项目工程量,避免工程量调整造成履约纠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包干价。适用于设计施工图纸详尽完善(即工程量固定),投资规模较小、施工工期较短且施工内容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五)磋商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四)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三)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
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若供应商的报价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则供应商应当提交相应调整部分的报价构成及明细,并结合首次报价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重新计算总报价。(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说明:采购人选择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的,应当科学测算项目的单价,避免确定的单价虚高,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采购人在依法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基础上,直接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并汇总形成本项目总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只需响应采购人确定的采购价格即可,未响应作无效处理。采购人确定的项目总价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价,最终以采购人确定的项目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作为本项目的结算依据。□采购人固定价。主要适用于工程量相对固定,分部分项工程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8.2施工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施工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不适用于电子化采购中通过网络系统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8.9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八章2.2.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18.7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且被随机抽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书面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施工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由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
23.1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成交结果(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30.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35.资金支付34.4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4.3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34.2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8.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42.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4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40.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9.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3.(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6.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注: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申请人自行登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提供申请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或注册从业人员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9.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19或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9或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③可提供截至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成功且无变动的,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对资格部分进行响应)材料要求的相关证明
8、提供供应商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7、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承诺函)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二)资质要求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其他商务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注: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关供应商公章(鲜章)。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不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选一提供);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消防材料都具备国家安全标准并提供合格证书,所用材料均要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1.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本项目为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新建1栋单层仓库,建筑面积401.2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及设备购置。一、项目概述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全部满足。
8.★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7.★无在建项目: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6.★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货物(或设备)市场价格和国家政策等相关因素,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是供应商的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技术明细: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严格按照各工种相关的操作程序进行施工。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3.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并提供施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成交服务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每一天详细的开工前和完工后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记录,文字记录载明施工过程所使用的材料、工程量等情况,图片记录载明施工前、施工中、完工后的面貌,由双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登记造册两份,交采购人。
4、资金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扣除暂列金及未确认使用暂估价金额)工程款。3、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12个月2、施工地点: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1、工期:进场开工后90个日历日内完工(注: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令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三、商务要求9.★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1)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工程和工程量达到采购单位的设计使用功能,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项目验收时,采购人有权邀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供应商除需承担相应整改责任外,还需支付检测费用。5、验收标准和方法:⑤采购人每阶段付款前,供应商应先向采购人出具与拟支付金额一致的完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④审定金额的3%(扣除暂列金及未确认使用暂估价金额)工程款待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结束后10个日历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一次性支付。③项目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且项目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竣工审计结算后10个日历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采购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除暂列金及未确认使用暂估价金额)工程款。②工程完成50%后10个日历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采购人支付至总价款的50%(扣除暂列金及未确认使用暂估价金额)工程款。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7、其它要求: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6、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4)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本项工程后,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采购人接到项目验收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单》;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则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2)供应商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后15日内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完整资料分类整理,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必须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要求。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本章所包含的全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的供应商。注:1.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若未满足或负偏离,供应商文件视为无效。本项目若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XX项目(正本/副本)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不包括签字盖章),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1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
格式1-2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注: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承诺函格式1-3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格式1-4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封面:格式2-1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材料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施工响应文件XX项目(正本/副本)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XX(¥)的总报价,工期XX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报价函格式2-2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我方成交:
邮政编码:XXX通讯地址: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7)(其他补充说明)。(6)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2-3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传真:XXX联系电话:XXX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十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十、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八、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十四、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或无;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或无。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格式及内容自拟。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要求进行填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仅适用于采用项目单价报价,不适用于采用项目包干价或采购人固定价报价;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格式2-4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2-5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6
格式2-7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应答表格式2-8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
序号 | 项目 | 响应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
2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3 | 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 |
4 |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
5 | 分包 | ||
6 | 付款方式 | ||
… | … | … | … |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2-9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别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1、每个业绩项目单独填表并编号,应按要求填报工程业绩表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盖章方式不作要求。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2-10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1 | 合同名称: |
1 | 业主名称: |
1 | 合同价格: |
1 | 工程地址: |
2 | 所承担合同的主要内容: |
3 | 工程类别: |
4 | 建设规模: |
5 | 项目负责人: |
6 | 开工日期: |
7 | 竣工日期(或计划竣工日期): |
8 | 项目描述: |
9 | 其他: |
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人员配备需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要求。(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十、项目管理机构格式2-112、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日期: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姓名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本单位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巴塘县政府采购中心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2-12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1、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我单位具有原《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项目编号:XXX号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十二、最后报价表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格式2-13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报价 |
1 | XXX | XX元 |
2.若采用项目包干价或采购人固定价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提交本“最后报价表”表,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报价”栏、“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处填写明最后报价总价。注:1.若采用项目单价方式报价,最后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为下浮比例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栏明确可竞争费用的下浮比例,总报价换算成人民币并在“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处明确;若最后报价为重新标价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的,供应商除提供重新标价工程量清单外,应当提交本“最后报价表”表,并在“报价”栏、“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处填写最后报价总价。日期: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XXXX(签字)供应商名称:XXXX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XXXX
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磋商采购评审方法。1.总则第八章评审方法4.报价应是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3.此表为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表格由磋商小组提供),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价以磋商结束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2.1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2.磋商小组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3.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3.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3.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3.评审程序(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
(1)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4.1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磋商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4.符合性审查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3.1.2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5.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组长以现场/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5.磋商4.3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
(2)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5.6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提交书面响应材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6.报价5.10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情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9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8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5.7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
6.5.2若采用项目单价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采用:6.5.1若采用项目包干价的,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五章)。6.5供应商报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报价,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3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第3项规定处理。6.2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7.比较与评价6.5.3若采用采购人固定价的,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了的采购项目采购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以全部响应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变更的实质性要求为前提,最后报价应当与首次报价一致,否则作为无效处理(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五章)。□重新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报价。基于首次响应文件的报价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格式要求见第五章);
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10.磋商小组复核9.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不得少于10分钟,但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更正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按要求澄清、说明、更正的,视为放弃。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说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4)评分畸高或畸低。(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1.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2.编写磋商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13.磋商异议处理规则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15.综合评分(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4.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5.2.3综合评分明细表15.2.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15.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审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15.2综合评分明细表15.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共同评审因素 |
2 | 施工组织设计49% | 49分 | 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审包含:①施工工艺内容;②资源配置计划;③质量保证措施;④安全保障措施;⑤环保文明措施;⑥进度计划;⑦应急预案。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得4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其他与本项目实际不符合或无法实施)的扣3.5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审因素 |
3 | 履约经验9% | 9分 | 供应商从2018年1月1日(含)至今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3分,本项最高得9分。(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 共同评审因素 |
4 | 人员配置6% | 6分 | 1、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每有1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共同评审因素 |
5 |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6% | 6分 |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本项共6分。说明:1、可重复计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 | 共同评审因素 |
16.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16.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16.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6.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6.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1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7.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17.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1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6.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16.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16.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17.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17.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17.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17.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17.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及“磋商文件”含义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注:本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与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含义相同;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避免或者减少采购项目竣工结算中的违法违规和权力寻租行为,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项目竣工后验收过程中,采购人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将严把工程质量关,可能引入其他第三方机构协助验收,但任何第三方机构不会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进行变更,不得审减、审增,对于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金额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0内支付采购资金。验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应由采购人承担,不要求或者专家成交供应商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甲方: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或按照最新的《四川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自行签订。合同书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 |
一、采购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政府采购工程施工事项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
二、合同工期5、资金来源:4、审批文号:3、工程内容:2、施工地点: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1、工程名称:波密乡波堆村、波勉村打贮草基地建设项目
四、合同总金额(明细表详见磋商文件)乙方承建工程中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和产品(零部件)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测标准以及招、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和性能要求。三、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竣工日期:至二0年月日止开工日期:自二0年月日起
3、磋商书及其附件2、成交通知书1、政府采购合同书及附件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大写: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七、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竣工后(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及安装(调试成功);乙方在交付工程时须向甲方提供工程的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记录和变更等书面资料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5、工程量清单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十、价款支付双方约定该工程(构、配件和材料)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主体工程免费保修月;屋面工程免费保修月;水、暖工程免费保修月;电气(强电、弱电)工程免费保修月;对于超出保修期的,乙方在维修时只收取材料和零部件工本费;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水、电系统及其它)发生故障时,乙方保证在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工程(系统)的原有功能或提供相同类型的备用品。九、质保服务合同约定的政府采购工程竣工后,甲方须会同有关部门对乙方交付的工程进行评定验收;如发现工程的质量、数量和规格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可向乙方进行索赔。八、工程验收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分包、转包约定的政府采购工程事项及随意增加政府采购工程量。4、乙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在甲方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一次性补偿。1、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标的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十一、违约责任
十五、安全事项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其它政府采购工程在进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对本单位的员工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工程采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若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或人身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签订地点:代表: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本合同一式陆份,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七、合同生效
1.一般约定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备注: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名称:;1.2.1监理人: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1合同1.1词语定义
名称:;1.2.2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5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法律1.3.3临时占地包括:。1.3.2永久占地包括:。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5.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6)响应文件:(5)磋商文件;(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成交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
1.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1)其他合同文件。(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图纸;(8)技术标准和要求;(7)评审报告;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7.2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1.7.1图纸的提供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3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联络
1.9.2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9.1出入现场的权利1.9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1.10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0.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1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2.1提供施工现场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制点交验要求:。(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所证、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完成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消防相关工程、资料完善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3.3承包人人员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发包人须在承包人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3.4分包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3.4.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无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3.6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
(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3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
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
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3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7.3.1开工准备7.3开工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X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款的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2);(1);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
8.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8提前竣工的奖励(3)。
8.4.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3样品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1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8.4.2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2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2.1变更估价原则10.2变更估价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0.4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5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2.1.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2.1.1单价合同。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比例20%-4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12.1.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
12.3.1.2规费的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计量原则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12.3.1.3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验收和工程试车(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3.2.1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2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4.1竣工退场13.4竣工退场
14.3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
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1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5.3.1保修责任15.3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5.3.2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争议评审19.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3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
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9.2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装修工程为2年;
4、保修费用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其他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另册。第十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皖
皖
规定
四场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选具中销波浪村林下载鸡生态殖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注结进(保购
大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四三程医程限公司(企业名称),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261175077万元,资产总额为5879.895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
工
设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婚匠建平程有限公司
折
日期:2022年7月26日
h
790
化平
体化卡
巴塘县中咱镇波浪村林下藏鸡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33352022000035一体售
四川省政府采购-
2022-07-27
序供应号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施工组织设计(49分) | 履约经验、人员配置、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21分) | 价格环节(30分)平台 | 附加分环节(0分) |
四川四哲匠1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七平 | 是 | 47.83 | 川省政府来21家 | 27.13平台 | 0 | |
四川世荣2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是 | 43.17 | 川省政府21一体 | 30平台 | 0 |
四川四川誉朗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 | 是 | 42 | 三省21采购 | 30平台 | 0 |
四川聚胜华建4设工程有限公四川司 | 是 | 是 | 是 | 43.17 | 6三省政府采购 | 25.69 | o | |
中承利兴5建设集团有限四川公司 | 是 | 是 | 是 | 40.83 | 0体三省政府采购 | 25.66 | 0 | |
四川延科6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否 | P238清单项目特征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是 | 三省政 |
综合评
审得分
汇总评审结果
(100
分)
95.960
94.170
93.000
第一成交候选
人:四川哲匠建
设工程有限公
司;
报价金额:
74.860
2588187.54(元)
(贰佰伍拾捌万
捌仟壹佰捌拾柒
元伍角肆分)。
第二成交候选
人:四川世荣建
66.490
设工程有限公
司:
报价金额:
2340383.04(元)
(贰佰叁拾肆万
零叁佰捌拾叁元
零肆分)。
第三成交候选
人:四川誉朗建
设工程有限公
司;
-第1页-
7 | 中堰易和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否 | P224清单项目特征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是 | / | 报价金额:2340383.04(元)(贰佰叁拾肆万零叁佰捌拾叁元零肆分)。 | ||||
8 | 重庆本熙建设有限公司 | 好是 | 北平否 | ①、P237清单项目特征不正确;②、P305税率不正确; | 是 | 报价金额:2340383.04(元)(贰佰叁拾肆万零叁佰捌拾叁元零肆分)。 | |||||
9 | 四川聚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是 | 化平否 | P529"项目管理机构表“无签字,不符合碳商文件P17的18.5要求: | 是 | 平台1 | 报价金额:2340383.04(元)(贰佰叁拾肆万零叁佰捌拾叁元零肆分)。 | ||||
10 | 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金是 | 化平否 | ①、P260清单项目特征不正确:②、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不符合要求; | 是 | 报价金额:2340383.04(元)(贰佰叁拾肆万零叁佰捌拾叁元零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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