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先行段临时用地报批项目(复垦方案及永农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根据项目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的要求,对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先行段临时用地报批项目(复垦方案及永农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规范我市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时,按规定组织做好土地复垦方案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选址专家论证和审查工作,出具评审意见,随有关审批材料报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报批事项需技术单位支持。通过技术支持,可有效提高临时用地报批效率并满足土地整治等工作市级报批核查要求,现对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项目先行段临时用地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选址论证报告和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以及协助审批等相关工作。
2.1招标范围:方案编制及协助审批服务: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选址论证报告和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协助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永久基本农田选址论证报告和土地复垦方案最终成果制作、协助签字盖章,并上报主管部门获得批复文件。
2.2招标控制价:400000元。
3.合格的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章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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